当前位置:100EC>数字金融>工商总局赵刚:互联网是实现商标扩张和保护重要工具
工商总局赵刚:互联网是实现商标扩张和保护重要工具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8日 14:42:4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12月19日,“2009首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今日在“中国电子商务之都”杭州拉开帷幕。论坛以“创新、保护、发展——金融危机下中国互联网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为主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注图:赵刚在“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主论坛”上发表演讲)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在“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主论坛”上表示,互联网的成功是20世纪后半叶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互联网的产生为商标权人推广其商标、创立并维护其商誉、扩大其产品的知名度提供了一个重要工具,商标权人能利用网络的多媒体特性,将商标用于非传统的宣传方式,使某些商标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而发展成为有相当影响力的商标。

  赵刚认为,互联网在帮助他人实现商标扩张的同时,其本身也产生了许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注册类别多数集中在第38类互联网接入和第42类提供搜索引擎上,如百度、阿里巴巴、淘宝等,其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无处不在,极大的方便和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赵刚介绍说,2009年11月3日,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开发的“商标网上维权投诉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这是全国首家开通运行的“商标网上维权投诉平台”。2010年,北京市工商局将在此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全部开通运行该系统,以便为企业、消费者提供更便利的商标维权渠道,节约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华东六省一市也正在建立跨省市商标案件查处工作协作平台,即“华东六省一市商标侵权案件网上移送信息系统”,以共同提高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协调能力。

  互联网在帮助他人实现商标扩张的同时,也成为商标保护的重要工具之一。通过互联网,商标权人可以实现网上投诉,避免来回奔波之苦。商标监管部门也可以在网上直接与权利人沟通,迅速核实认定投诉材料,布置打假行动等有关事宜,极大地提高了打假工作效率。利用互联网提高监管能力已成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共识,通过互联网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已成为普遍做法。

  来自腾讯、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土豆网、凤凰网、优酷、酷6网、迅雷、央视国际、人民网、嘉富诚、软银等国内互联网、知识产权界及风险投资界的数百位专家、学者、企业家,将在本届论坛上就互联网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及司法审判、信息安全及金融安全、投融资对接等展开探讨。

  作为本论坛“合作媒体”,国内电子商务研究与传播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为您带来现场会议图文报道与解读。(文/卜梓琴图/章佳寅)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