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产业数字化>商务部:电子商务领域企业要率先实行信用认证
商务部:电子商务领域企业要率先实行信用认证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09:24:4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商务部今天公布《“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指导行业商协会在食品、药品、屠宰等重点行业,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电话邮购等新兴业态,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及劳务合作、重点产品出口等领域,率先实行企业信用认证和等级评价。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立法工作,并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落实《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做好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的基础工作,准确记录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处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促进建立属地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指导意见》还要求,引导企业运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贴息等事项的信用记录预审制度,鼓励行业商协会和交易当事人使用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扩大信用服务业市场需求。培育信用服务企业。借助企业资质、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等评估认证,促进信用服务企业规范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完善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外资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来源:法制网 文/万静)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