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2012law/)。
以下为对2011-2012年度电子商务典型案例的解读之奇虎诉腾讯反垄断案(反垄断案)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18日中国互联网行业第一起垄断诉讼案——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今日上午9点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奇虎公司控告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并向腾讯公司索赔1.5亿元人民币及在相关媒体刊登道歉声明。
【判决结果】
据媒体报道,网易财经在法庭现场了解到,在长达7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的代理律师就“腾讯QQ即时通讯软件所涉及相关市场如何界定”、“腾讯是否处于市场支配地位”、“腾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审判长并未宣判结果,而根据审判长的表述,本案未排除会有二次庭审的可能。
【法律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律师认为,2012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释一共16条,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对起诉、案件受理、管辖、举证责任分配、诉讼证据、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公民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的规定可称为最大亮点,这意味着,只要公民有证据证明因垄断受到损失,均可以提起诉讼,无需行政机关前置认定。此外,解释还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等规定减轻原告举证负担。
解释出台后,在一定程度上给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电商企业造成了压力,因为这意味着今后不一定只有像360这样的企业才有能力在反垄断领域跟优势地位企业叫板,反垄断的门槛已经大大降低,虽然自然人和小企业在诉讼中仍然难以完成己方的举证责任,但随着诉讼数量逐渐增加,被告方败诉的几率也会升高,尤其是当360与腾讯案由结论之后,其诉讼策略和证据也将起到示范作用,看来,反垄断风险防范也将成为电商巨头们接下来要考虑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