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5月30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易迅网的投诉称发票抬头错误不予重开。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邹先生称5月19日,我公司在易迅网购买4台显示器,订单号为1033993570。
发票抬头由于手误填错一个字,抬头和公司全称不一致,联系易迅网客服,被告知是由于消费者自己手误,不予重开。
这是霸王条款,根据国家发票管理办法,只要把原发票作废即可重开一张,易迅店大欺客,自行制定规则凌驾予国家法律法规之上。
一直联系易迅客服,不断推脱,不予回复和解决。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易迅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回复,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网站介绍,易迅网是依托著名的IT产品通路商上海易迅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而创立的新一代专业电子商务消费服务网站,在线销售商品包括电脑产品、数码通讯、家居家电、汽车用品、鞋服百货五大类上千个品牌、数万种商品。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