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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生鲜类食品网购退货问题法律层面需完善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13:24:2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员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当前网购正变得越来越平常,非质量问题而被退换的商品比例也越来越高,“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今后将逐渐成为网购中卖家吸引顾客的新卖点。此外,由于生鲜类食品、内衣裤、珠宝奢侈品等部分品类商品的“特殊性”,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囊括电商平台上所有的商品,此部分商品的退换货政策与消费者权益保障,亟须法律层面顶层设计的完善,避免被个别电商平台与缺乏诚信的商家趁机钻了“空子”。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七天无理由退货”网购将要告别退货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近日结束。该修正案中有这样的条款:“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对喜欢网购的消费者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被认为将有助化解电子商务退货困难这一痼疾。

  网络零售近年来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服务不到位引发消费者不满及投诉也日益增多。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售后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物、网络诈骗、质量问题等成为“2013年上半年全国十大网络购物热点投诉问题”。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久前发布统计显示,网络购物消费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前8个月,上海消保委受理的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已经超过了2011年全年消费者投诉的总数。

  目前正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一大重点即在于,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其中包括一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三是保护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针对“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员认为,当前网购正变得越来越平常,非质量问题而被退换的商品比例也越来越高,“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今后将逐渐成为网购中卖家吸引顾客的新卖点。此外,由于生鲜类食品、内衣裤、珠宝奢侈品等部分品类商品的“特殊性”,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囊括电商平台上所有的商品,此部分商品的退换货政策与消费者权益保障,亟须法律层面顶层设计的完善,避免被个别电商平台与缺乏诚信的商家趁机钻了“空子”。

  凯德瑞网店店主丁建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是一个天猫店铺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既可以保证消费者(正规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又可以改善自身服务水平,提高网店竞争力。但是这样的规则或将会产生非正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可能会故意购买竞争对手的商品,收到后破坏商品再退货,从而给竞争对手造成很大麻烦,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对监管者来说将是一个挑战。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关于网购7天冷静期问题,这是美欧等早已成熟的制度,在我国其他领域也早有先例,因此这个制度应该完善,而不能因噎废食;但冷静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现在已经规定的根据商品不宜退货的除外情形是其一,恶意退货预防是其二。恶意退货又有两种,一是多人合谋利用规则恶意退货,二是消费者恶意购买退货。(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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