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人们把不具有完全真实货币属性的准货币或者记账单位、影子货币称为虚拟货币。
我国在2009年明确虚拟货币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虚拟货币大致可分为三类:
1、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BitCoin)、莱特币(LiteCoin)、无限币(InfiniteCoin)、狗币(DogeCion)等。
2、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Q币、百度币、新浪U币、搜狐币等
3、网络游戏币盛大点券、边锋银子、魔兽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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