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3月2日,用户季先生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发来求助,称礼品卡被盗,当当网长期拖延不给解决。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在当当网购买了一张虚拟礼品卡,订单号为4751679208,准备在当当网购物时支付使用。在激活使用前发现该礼品卡在别的账号被人使用了,于是联系当当。当当网表示会进一步调查,并将礼品卡所剩余额冻结。
后发现冻结中的余额仍然被他人盗刷使用。后多次联系当当网询问如何解决,均一再拖延不予答复,前后已有两年多之久。当当网泄露用户信息,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却把责任推给消费者。要求当当网赔偿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商家对于自己的系统应及时检查,因自己的问题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应由用户承担。另外当当网也应对自己的商家进行监督。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吴秀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