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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央行限第三方支付更是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09:43:0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3月18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金融研究员曹磊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庞大的载体量,此举若实施将“扼杀”一大批网购族以及电商企业。网购市场将受限制,如今以网络购物网络团购、网络理财为代表的网络消费已经渗透于各行各业,央行此举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同时,更是限制了网络经济市场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将会引起众多消费者及商家的不满。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互联网金融产品或彻底“屌丝化”》

  近日,关于“央行叫停虚拟信用卡、二维码,下发相关征求意见稿”等消息屡见报端。据媒体报道,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在18日中央财经大学举行的“中国现代支付体系变革与创新”发布会上表示,二维码支付被叫停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技术安全标准的缺失。“应该说二维码有一定的安全性,但是否达到金融支付体系的安全标准还不确定。将来通过鉴定,达标后再推广运用也是有可能的。”至于虚拟信用卡等被暂停的争议,蔡洪波认为,虚拟信用卡是“带着缺陷的创新”。“银行卡的发卡必须要面签,不仅中国这样,全世界都这样,面签是最安全的,而虚拟信用卡省去和弱化了风险控制的一些关键环节。”

  第三方支付被严管?

  3月13日,央行下发紧急文件叫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的还有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央行在通知中要求,立即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有关业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业务暂停期间的平稳过渡。

  3月14日,市场传闻称,央行近日再度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额度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对此,有媒体报道称央行此前对支付宝腾讯此次面向公众发网络虚拟信用卡一事毫不知情。虚拟信用卡“暂停”而非“叫停”。要求支付宝公司在3月31日之前将“有关产品详细介绍、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机构合作情况及利润分配机制、客户权益保障机制、应急处置等内容”书面报告给属地监管银行。

  而支付宝方面表示,3月14日已经向央行进行了汇报与沟通,并会根据央行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针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支付宝称,“草案就是还处于草拟的阶段,远未证实颁布更没实施”。

  财付通方便称,已收到央行关于暂停二维码业务的通知。正与央行保持紧密沟通,至于对业务的影响,内部还在评估中。

  日前,中信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中信银行微信联名信用卡及中信淘宝异度支付联名信用卡,两款金融产品均处于测试阶段,尚未上线运行。中信银行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的评估,及正式推广前的测试,完善产品的管理制度,控制风险,以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财经观察员邹光祥认为,金融业是高风险和管制最为严格的行业,很难想象,居然发生了两个全新的金融产品没有报备监管部门的事件。显然,此次事件暴露出包括支付宝、腾讯、中信银行在内的市场创新主体与监管部门存在沟通问题。

  互联网理财受影响?

  “如果该草案内容成为现实,将会限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将会彻底‘屌丝化’。”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中,引起争议和关注最多的一条是“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额度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直接戳中互联网宝类理财产品的软肋,如若实施将大大降低互联网系余额管理工具的使用便利性,理财的意义就体现不出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金融研究员曹磊认为,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庞大的载体量,此举若实施将“扼杀”一大批网购族以及电商企业。网购市场将受限制,如今以网络购物网络团购、网络理财为代表的网络消费已经渗透于各行各业,央行此举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同时,更是限制了网络经济市场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将会引起众多消费者及商家的不满。

  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对第三方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业务受影响的主要还是支付宝、财付通等有账户体系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其他200多家不以账户体系业务为主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较小。

  创新与监管如何平衡?

  邹光祥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边界再起冲突。随着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的融合,特别是移动互联的崛起,各种类似的金融创新会越来越多,对传统利益格局的挑战与颠覆也越来越大。监管者需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加大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梳理和评判,及时修订制约创新发展的落后规章。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黄震说:“到底为什么被暂停?是监管要跟上创新的脚步,希望金融创新走的慢一点,希望创新的产品能够做一个风险自测、评价报告、风险预案,然后备案到央行。”

  “互联网金融逃不出金融的本质,应持鼓励创新与风险防控并重态度。”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红燕表示。

  据媒体报道,18日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的“中国现代支付体系变革与创新”发布会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表示,创新的动因主要是技术推动、规避规则和降低成本,目前前两者的动力更强。在支付创新的过程中也容易脚踏红线,同时会造成不公平竞争。“如果有些线上和线下的政策和标准不一样,可能会造成不正当竞争。”

  那么,需要支持什么样的创新?蔡洪波表示,就是李克强总理说的“法不禁止即自由”,同时要考虑市场承受力、风险容忍度和监管的导向。(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文/苏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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