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3月24日,用户王女士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like团找借口不给商家结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王女士投诉事实:
我与北京like团购签订合作协议交合作费4500元,我是他们的商家,他们给我提供平台销售我个人的产品,年后一批货发货前是好的快递发货摔到就不好使,导致退货率高,客服联系我,我完全给顾客退款并且承担了退货的运费like团购因此借口冻结我的货款,并且在冻结后没有告知我,当时款项6000元左右,直到我后期越来货款越多,我再三问业务货款问题也是告我没批款需要等待,目前已到达1.5万元,当我知道款项被冻结联系他们领导,他们领导告知我还是让我发货,款项不给我结款要求说罚款,按照合同扣款金额多说300元左右,罚款金额说5000元,看我不同意又说3000元,并且一再拖延我时间,让我继续往里投资钱。我现在合同期没到还有8个月的合作时间,他们没有理由不给我结款,我想追回我的货款,并且没有办法合作了,我还剩8个月的合作期该怎么办?能否给我退回我的合作费。请帮帮我!
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upload_data/down/2014yhty.pdf)监测统计,退款问题、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物、发货迟缓、网络诈骗、质量问题、订单取消、虚假促销、节能补贴成为网购诟病,是2013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