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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购假名牌食用油卖给超市粮油店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09:03:0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明知网上低价出售的“名牌”食用油是假冒产品,李某却从中看到了“商机”,他在网上搜索假冒某品牌食用油的进货信息,以个人名义分别卖给超市、粮油店等经营场所。近日,有人举报,李某迫于法律威严而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非法销售假冒名牌食用油已被沙区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网购冒牌油卖给小超市

  近日,沙区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粮油店低价推销假冒的某品牌食用油。接到举报后,沙河口公安分局食药侦大队的民警迅速展开侦查。迫于警方的压力,犯罪嫌疑人李某投案自首。警方查到,李某是黑龙江人,今年33岁,几年前来大连打工,因没有找到固定工作,平时以打零工为生。

  2013年年底,李某无意中在网上发现有个吴姓男子批发假冒名牌食用油,价格很低。李某见有便宜可赚就和吴某建立了联系。今年年初,李某以个人名义订购了假冒某品牌食用油50箱、假冒另一品牌食用油50箱,吴某从外地通过配送货车将货物送到李某手里,李某将假冒伪劣食用油以低于市场价格分别卖给一些小型超市和粮油店。

  买家图便宜热衷收假油

  经查,正品的某品牌食用油市场批发价每桶要100多元钱,而李某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只需90元;另一品牌食用油正品市场批发价每桶一般都在近50元,而李某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只要40元。据李某交代,他知道在网上销售的油是假的,在向超市和粮油店推销时也都向对方表示过。但买家为图便宜还是照单全收。

  短短三四个月的时间,李某共订购假冒食用油265箱,涉案金额5万余元。李某因超范围批发假冒食用油,擅自使用带有假的名牌食用油的商标标识,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沙河口公安分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来源:《半岛晨报》 文/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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