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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搜狐诉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索赔1100万元 法院已受理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15:34:3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今日,搜狐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搜狐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

  搜狐公司介绍今日头条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

  第二,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中瑞律师事务所李静传律师表示:今日头条在网页中直接复制和“深度链接”搜狐公司版权内容,构成对搜狐公司著作权的直接侵犯。

  据了解,此前今日头条刚宣布完成新一轮1亿美金的融资,而紧接着而来的版权纠纷让今日头条成为舆论的焦点。(来源:Tech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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