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O2O动态>报告:大众点评网告百度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解读
报告:大众点评网告百度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10:08:4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3-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2014flbg/)。

  以下为对“2013-2014年度中国十大电子商务领域典型法律案例”的解读之大众点评网告百度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索赔达9000万。

  【案例简介】2014年4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涛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上海杰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图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汉涛公司诉请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达9000万元。

  汉涛公司向法院递交的诉状显示,汉涛公司系“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2012年以来,汉涛公司发现百度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所经营的百度地图网站、百度知道以及百度地图手机客户端提供生活服务信息过程中,大量抄袭、复制其所有的“大众点评网”中商户信息、用户点评等内容,造成众多用户、公众误认,给其造成巨大损失。

  杰图公司将含有侵权内容的“百度地图”服务内嵌于自己的网站中,进一步扩大了百度公司的侵权范围,与百度公司构成共同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汉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公告消除不良影响,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9000万元及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

  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律师点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不尊重原创,剽窃、抄袭的荼毒已经从线下蔓延到线上。BAT三巨头中就有腾讯、百度先后涉嫌不正当竞争,只不过前者是作为诉讼方,而后者却是站在被告席。无论怎样,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增多既是法治进步、维权意识崛起的可喜之举,也是互联网发展中的脓包要被捅破的时间节点,阵痛是避免不了了。

  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最最重要的是我国于1993年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算来这部法律,已经走过了20多个年头了。这20年间,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是今非昔比,法律适用也难免存有局限性。但是一部“道德感”很强的法律,总会有相应的原则或准则作为裁判依据。正如两年前的3Q之战,《反不正当竞争法》总则第二条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裁决结果法律依据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此次大众点评和百度的不正当竞争之诉,所面临的法治条件与3Q恐怕不相上下。这也是对立法缺口的一个有声的提示。(编辑:言回)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