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7月2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其维权不利。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6月份我在淘宝网购入联通上网卡一张60G每月(480元+30元快递费用),卖家声称6月份只有1024m,7月份以后正常使用,7月1日开始使用时发现无法连网,遂联系卖家,发现卖家撤店,投诉淘宝得知该卖家被封店,保证金为1000元,可以申请售后,申请售后,持续等待,今日淘宝回复处理意见为:维权成功,无保证金,不予退款。请问这样叫维权成功?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作为电商平台对在其平台上的卖家具有监管义务,出现问题应及时为用户解决问题。卖家方面的原因造成用户的损失不应该由用户承担。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