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3-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2014flbg/)。
以下为对“2013-2014年度十大电商法律关键词”的解读之比特币叫停。
比特币(Bitcoin),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网络虚拟货币,其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而是通过特定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2013年度比特币“汇率”在国内数度涨跌,此外,壹基金收到了233个比特币形式的(当时约合18万元人民币)地震捐款,后比特币又试水淘宝支付,这些事件使得比特币迅速在国内走红。
作为一种游离在正常金融秩序之外的“货币”形式,比特币的流行当然引起了监管机构的重视,2013年12月06日,央行联合五部委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同时,《通知》也指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官方的表态和动作并未结束,据媒体报道,《通知》下达后的不多日内,央行召集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十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就比特币风险防范的问题进行座谈。此后,支付宝、财付通均陆续关闭了比特币的交易窗口。
【律师点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比特币的出现和流行是信息技术给传统社会所带来挑战的又一典型。金融监管机构对比特币所做出的反应是可以理解并有着充分的理由的。但目前看来,监管机构的做法更倾向于挤压比特币的生存空间,这种做法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即便比特币因此而消亡,还可能出现其他的新型虚拟货币,因此全面审视虚拟货币,考虑其是否有可能纳入到监管范围内与法定货币并行发展才是长久之计。在这方面,德国就已经将比特币认可为一种“记账单位”(非法定货币),这样直面新技术新问题的态度,以及审慎分析和研究问题的做法是值得国内学习的。(编辑: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