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3-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2014flbg/)。
以下为对“2013-2014年度十大电商法律关键词”的解读之网规。
应该说从互联网诞生之日起,网络上即存在相应的行为规则,但“网规”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被提出来应该源于阿里巴巴集团研究中心在其2009年第4期《新商业文明通讯》中的记载,其中《新商业文明浮现》一文指出网商、网货和网规一起是新商业文明的支柱。
经过几年的发展,网规在通常意义上被人们理解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所指定的协议和规范。在实践当中,这些协议和规范对于生存在平台上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有这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比法律还要直接和严重,例如经常听到某个平台修改了哪项规则,导致一大批受规则调整影响的用户做出激烈的反应,再如消费者在某个平台上下单付款,但事后没有收到货物,起诉到法院要求发货被驳回,原因就在于平台的用户协议中约定消费者下单付款后也不代表买卖合同成立,仍要等卖家发货之后才成立,可见“网规”才是与网络经济参与者更近的规则。
2013年,“网规”在此进入公众视野,更确切的讲是进入行政主管机关的视野,9月26日商务部拟制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是时候将是我国首部规范“网规”的部门规章。
【律师点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网规”在法律层面更多的属于合同性质,由于网规不同意一般性的合同,其牵涉范围非常广,加之修订频率高,所以主管机关用规章的方式加以引导和约束是有必要的,尤其在发生争议时,在行政机关有过备案的“网规”其效力更容易得到司法认可,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尽量避免行政的过度干预,毕竟电商环境变化迅速,给“网规”带上太多的“紧箍咒”会让电商经营着放不开手脚。(编辑: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