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2013-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2014flbg/)。
以下为对“2013-2014年度十大电商法律关键词”的解读之罚单。
2013年是个罚单比较多的年份,而且很多罚单比平时要引人注目。
互联网金融首张罚单。数米公司因对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投资者进行收益补贴、宣传资料中有“最高可享8.8%年化收益”等不当用语等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浙江省证监局责令数米公司限期改正。
叫车软件首张罚单。针对媒体曝光的“96106摇摇招车”手机叫车软件“引诱”用户更新至加价版,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经调查核实,决定责令“96106摇摇招车”手机软件商限期整改,并暂停软件下载服务。
互联网品牌虚假宣传罚单。互联网化妆品品牌阿芙精油,因其官方旗舰店的宣传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形,杭州市滨江区工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做出16万元罚款的决定。
百度、快播网络盗播罚单。国家版权局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接到优酷、乐视、腾讯、搜狐等公司的投诉,认为百度及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百度及快播分别处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两家公司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律师点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频繁现身于电商领域的罚单体现了行政机关对网络经济的重视和介入程度有所增强,罚单多了不一定是坏事,在互联网新商业模式花样频出,竞争手段不断翻新的背景下,行政的介入是有必然的,即便可能出现个别的执法偏差,但在权利界限本就比较模糊的网络世界中也可以理解。重要的是,任何一个处罚或者个案,总会引起各相关方的反思和讨论,在各方利益的不断碰撞与角力中,新的经济秩序方才显现,权利义务的边界也将清晰起来。(编辑: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