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7月18日,用户陈女士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like团无法退款,强制二次消费。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陈女士投诉事实:
订单号:54122693;80634476
我在2014年七月初在like网上团购了两份[青岛] 99青岛纽兰个人写真(www.liketuan.com/product-229964.html),但是由于店家之间存在买卖转让,不承认团购情况,无奈之下只好退款.
但是网站上竟然没有退款这一项,只能打电话给客服,而且电话打了很多遍才打通,当时我是用支付宝直接付的款,我想退款到支付宝。我打通过三次电话问客服(我的通话记录还有),但是客服说只能退回到like网的账户中,不能退回到支付宝中,说下次消费再用行了,这是公司规定,然后态度非常的强硬。
这个网站让我很失望,这种行为让人觉得这个网站毫无信誉感,我不认为自己还会在这个网站上买东西,这就属于强制二次消费,这种绑架消费的行为时我们消费者不公平和不能接受的,试问,这样的网站怎么还有信誉可言,还能够取得消费者的信赖吗,谁也不想把事情弄得这么糟糕不是么?!网站人声称,你去投诉吧,投诉也没有用,跟商家协商时,商家非常不耐烦。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