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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10:02:5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梯队和从业队伍,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69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47号)精神,结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现状,特制定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衢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电商换市”的总体目标,按照“统筹安排、分类落实、注重实效、市县联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全市资源,集中力量培养电子商务实用人才和从业队伍,为衢州电子商务产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制定符合衢州电子商务产业特点的电子商务实用人才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职业培训;推进我市有关机构与国内知名网络培训机构合作;加强“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培养大批有实战能力的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使人才培育与企业用人需求和主体创业需求充分对接。到2015年,全市普及电子商务知识2万人,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员1万人以上,培养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100人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培训组织。

  1.课程设置。根据初、中、高级和企业团队等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结合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及网络经营的特点,统一设置培训课目、课件内容,预设培训课时,有针对性地为培训对象提供电子商务实践操作和创新发展培训。

  2.机构认定。根据现有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硬件配置、教学效果等条件,市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相关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认定。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培训机构,对接市本级(含两区)的初级培训。各县(市)结合本区域实际自行认定初级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需按照统一的培训课程科目、课时安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3.师资配备。结合电子商务培训实务操作实际,对培训机构师资力量进行统一选聘。除专业教师外,重点推荐经营业绩较好、具有较高知名度、具备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高管、网店业主和特约讲师等作为培训授课老师,经培训机构、相关职能单位提名,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认定,对选聘教师进行统一发证,确认培训资格,并组织选聘教师接受专业辅导。师资人员要根据培训需要,参加各培训点的授课。

  4.考核认定。每期次培训课时结束前,由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学员参加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两项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证书。考核未通过,则不予计入本期培训名单。同一对象在同一年度内,只能获得一次有政府补助安排的电子商务培训。

  (二)培训方式。

  1.办班培训。3年内实现初级培训14000人、中级培训1000人、高级培训500人和团队定制培训50批次的工作目标(具体指标分解见附件)。

  (1)初级培训。主要面向有意愿进行网上创业或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具有衢州常住户口或者在衢州就业就学的外地户籍人员。我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入驻企业或合作网店从业人员也可参加培训。其中已开办网店商城的店长或经营骨干,已开办电子商务网站半年以上且运营良好的企业经理或管理骨干以及有渠道采购初级农产品或商品的人员可优先参加培训。初级培训责任分工如下:

  市农办主要负责组织全市农村中有意向参与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的群众、种养殖经营户的培训。

  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主要负责组织城乡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企业管理人员、采供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市商务局主要牵头负责组织商贸流通行业营销人员及各类专业市场主体、经营业主等的培训。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统筹安排培训计划,协调落实培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2)中级培训。在初级培训人员建构基础上,对成功交易获得300单以上好评的网店店家、专业美工师、营销推广、“店小二”开展中级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经理及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中高级技术型人才。中级培训由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3)高级培训。主要针对本地适合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行业或企业负责人及高层主管,且电子商务年营业额需达到200万或占比10%以上。高级培训由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4)团队培训。积极推动校企合作、行业合作,针对有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企业主体,开展个性化电商团队订制培训,打造一批衢州市电商企业精英品牌方阵。由团市委、市农办、农业局、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供销社等负责。相关协会、企业可自行与培训机构合作组织相应培训。各县(市、区)结合本区域企业业主发展电子商务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团队培训组织对接。

  2.讲座培训。针对企业主(高管)、机关干部,组织报告会或电子商务专题讲座、论坛等,增强全社会对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认同,营造积极推进“电商换市”的浓厚氛围。到2015年前,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规上企业业主、高层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电子商务知识普及。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全市层面的电商论坛。各县(市、区)要相应组织有关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讲座等活动。

  (三)基地实践。

  1.命名认定100家网创实训基地。针对网创青年实践经验、创业技能需求,对接相对成熟的电子商务企业,命名认定100家网上创业见习基地。同时,加强对实训基地的指导管理,构筑“12(每月至少开办一期)+7(7天49课时理论学习)+3(培训结束后网店三天运营实训)+N(后期连续跟进的创业指导)”的学训形式,促进基础知识培训与电商平台实训的衔接,助推培训学员扩大电商创业。

  2.引领大平台与小电商的融合。强化绿色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园区等的沟通合作,整合资源,推进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市、县(市、区)各电子商务创业园每年安排200平方米实训窗口,免费提供5-10家电商创业或网店经营;对发展较为成熟的电商企业,推荐网店分销商,引领“大平台”与“小电商”合作新模式,拓展分销渠道,带动更多网创人员参与电子商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在市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团市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合力推进,发挥好相关协会作用,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培训工作。

  (二)经费保障。

  统筹培训资源和资金,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市农办、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从市各类培训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培训经费,重点保障市区培训工作。市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培训补助。各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培训经费。培训经费原则上半年度核对结算一次。

  (三)工作考核。

  电子商务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和市相关部门的电子商务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每季度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列入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每年由电子商务产业推进领导小组组织年度考核。(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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