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明明是在网购火车票,孰料银行卡里的资金却被莫名其妙地全部转走。98名受害人、321万血汗钱,就在鼠标轻点之间灰飞烟灭。近日,由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跨国网银黑客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14日间,被告人王某在泰国境内租借虚拟专用服务器和虚拟专用网络,通过公共网络将木马程序从网络后台植入被害人所用电脑,当被害人使用该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时木马程序自动运行,篡改收款方和收款金额,将被害人李某等98人的网上银行中的人民币321余万元。浦东新区院指派出庭公诉的是该院公诉二处主任检察官吴菊萍,她是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九届优秀公诉人,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在读博士,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扎实。
早在庭审伊始,便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人王某竟然提出对自己辩护人的回避,因此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只有其一人与公诉人抗辩。庭审中,公诉人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紧紧扣住其用黑客技术如何窃取98名被害人网银资金,如何身处泰国操控服务器,并如何将所窃资金打入其账户等关键环节。面对公诉人强而有力的控诉,被告人王某无法招架,只得支支吾吾、闪烁其词,并且坚决否认自己是幕后黑手。
从公诉人展示的证据可知,王某并非第一次做黑客,早在2009年,他就已经利用木马程序,攻击了上海私车额度的拍卖系统,造成拍卖活动被迫取消。
昨天下午,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零口供”的案件进行一审判决,虽然王某拒不认罪,但是法院认定检方证据确实充分,且王某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来源:正义网;文/潘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