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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商务局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 10:31:4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电子商务是综合性、战略性产业,对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打造我市“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高地”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把电子商务作为商务领域的一件大事来抓,抢占发展和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快城市转型发展战略,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壮大载体,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引进,优化政策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促进商贸流通和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在宏观指导上,坚持“两个必须”:必须解放思想,不能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必须开拓创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在工作措施上,突出“五个强化”:强化服务体系、强化主体建设、强化政策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强化全球视野。做到“五个融合”:与市场建设密切融合、与专业市场密切融合、与开发区发展密切融合、与外经工作密切融合、与招商引资密切融合。

  (二)发展目标。2014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300亿元,网络零售额60亿元。到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0%。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比率达到90%以上,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二、工作重点

  (三)实施“1515x2工程”。围绕农副土特产品、轻纺工业制品、煤及煤化工产品、家居建材产品、机械电子产品、干杂海货产品、生物医药产品、大宗商品单品、特色小商品、新车和二手车交易、物流配送和服务、在线旅游、金融服务、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建设15大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筛选15家行业骨干企业重点推动,使其成为每个行业的电商龙头示范企业。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行业的细分、市场的细分,力争电商平台和电商龙头企业每年呈2倍的增长效应,规模和数量呈翻番裂变。2014年,以“实业支撑,平台崛起”的原则为指导,重点抓好农副土特产品、轻纺工业制品、大宗商品单品、煤及煤化工产品、社区服务等5大平台建设。以“点动成线、线动成面”的思路,搭建行业电商平台,引领更多的企业积极跟进开展电子商务。特别是在社区服务上,力争在智慧社区、智慧便利店上取得突破。

  (四)实施“7N电子商务产业园工程”。推动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力争2年内每个区(市)都能引进或建设1个特色化、差异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创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到2017年,随着产业的发展和裂变,各区(市)都能建设发展N个产业分工更细、市场划分更专业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争创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14年,力争在市中区、滕州市率先取得突破。策划论证在新城区申请规划建设电子商务科技硅谷园,吸引国内外著名或知名电商区域中心、技术中心、分支机构或第三方服务商进入。

  (五)实施“百家企业跨境电商工程”。引导进出口企业与青岛、济南两个试点城市的对口企业开展对接,借桥过河、借船出海,提升我市出口增量。全面梳理我市在境外设立的生产加工企业、贸易企业、服务型企业和资源开发型企业,推动我市的在外企业与市内企业探讨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在境外设立实体运营店与本地化电子商务网店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探讨与京东商城在东南亚、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的仓储平台、阿里巴巴国际B2C事业部、亚马逊、敦煌网电商的业务合作,推动我市企业更好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2014年,力争推动3—5家企业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六)开展“网上商城2T行动”。指导和推动我市传统大型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优势,建立网上商城。重点引导和推动贵诚购物中心、银座商场、杨宁集团、新昌商贸城、居然之家、美迪龙家居广场、森博家居广场、滕州美铭广场等开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的线上线下互动的020、个性化定制的C2B新型电商模式。积极引导我市大型商贸企业与超舒适网商城开展战略性合作,或引进超舒适网等新型电商模式的商城进入枣庄设立分支中心。2014年,力争推动贵诚购物中心、银座商场、杨宁集团等企业在建设网上商城、开展020、C2B上取得突破。

  (七)开展“万家企业电商行动”。发挥我市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和网络,开辟专栏,组织开展系列报道活动,宣传推介电子商务优秀平台、人物和典型案例,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引导我市传统生产企业、传统商贸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推动我市电子商务的全面推广和应用。2014年,力争新增电商企业50家。

  (八)开展“百万人网店和微店主行动”。在全面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网店致富典型的基础上,引导全市民众和个体工商户大力开展网店营销,培育一批品牌网店、特色网店。与电信运营企业深度合作,对年轻人群和4G、3G手机用户,宣传指导微店网使用知识,争做不需投入就能开网店的微店主,共同推进我市电商企业和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措施

  (九)加快人才培养培训。与国家、省有关培训机构、国内知名电商企业联系对接,邀请专家、电商高管来我市举办面向企业技术业务人员、公司老总、各级领导干部的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培训班,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顺应发展形势、调整转方式调结构的决策思维方向。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我市职业院校合作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积极与我市职业院校对接,设立电子商务专业,为企业定向培养专门人才。2014年,举办5期以上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培训班。

  (十)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举办的“中国电子商务大会”和“中国电子商务博览会”。积极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专题招商。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市场融资,引入风险投资和战略投资;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物流中心、运营中心、区域总部;引进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设计、策划、运营、推广、咨询、平台开发等外包服务。2014年,赴杭州、金华、上海、北京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和小分队招商。

  (十一)大力培育示范主体。开展“枣庄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创建工作,制定认定办法,扶持和培育一批模式先进、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电子商务品牌,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14年底,认定一批枣庄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申报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

  (十二)制定和用好扶持措施。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优先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和平台建设,大力培育龙头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鼓励电子商务园区和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和引导各级综合运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明确支持方向和标准,做好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绩效评估。

  (十三)建立行业促进平台。龙头企业牵头、骨干企业为主要成员,成立枣庄市电子商务促进协会,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协会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2014年上半年完成协会组建工作。下半年,借助“山东省电子商务智库”平台,争取邀请国内外电子商务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来我市举办一次专题论坛活动。

  (十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发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协调指导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电商企业的创业与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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