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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绝大部分跨境电商已纳入海关统计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 14:20:5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郑跃声1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绝大部分已经纳入现在的海关贸易统计之中。未来将把邮件、快件进出境商品纳入贸易统计。

  郑跃声指出,新型贸易业态近年来不断发展,确实对海关统计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据摸底调查,以电子商务方式成交的商品,实际进出境的商品绝大部分已经纳入现在的海关贸易统计之中,现在跨境电子商务成交商品,无非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跨越国界进出境:一种是以货物贸易的方式进境,这部分商品全部纳入海关贸易统计。比如有一些外贸企业的服务公司,通过创建电子平台为成千上万家企业提供进出口服务。比如深圳的易达通公司,它通过电商的方式所服务这些成千上万家企业的进出口商品,在实际过境过程中都是向海关进行申报的,海关全部纳入贸易统计。今年1-8月份,易达通公司类似经营方式大概经营额在180亿元人民币左右,这部分已经全部纳入统计。

  第二部分,电商成交的商品通过快件的方式运输进境或者出境。通过对国内5家最大的快件公司进行调查显示,其中95%以上的快件商品也是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进行报关,海关纳入统计,仅有不到5%的比例是按照个人自用物品向海关申报,根据现行海关统计相关制度,这部分暂时还没有纳入海关贸易统计。

  第三种方式,通过邮局的邮政渠道,邮寄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成交的商品,这部分主要是国内消费者所购买的日常消费用品,供自己自用。按照我国的海关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海关统计条例规定,个人自用的商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实行建议报关的制度,不纳入海关的统计。但此类包裹的总价值很低。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贸易碎片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过去一些传统的贸易有一部分通过碎片化方式转移到跨境电商,通过邮件、快件的方式进出境。海关总署正在研究积极完善统计制度,争取把这部分进出口的规模做一个摸底调查,将来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纳入贸易统计。(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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