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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打击网络售假要建监管平台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11:04:3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1月27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江门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淘宝小二”的公开信中对调查手段和结果的不满多于假货问题本身。淘宝以小二的名义出面回应也是有意而为之。曹磊说:“以‘小二’的名义进行发布,更能引起社会公众的同情心,第二个呢,他给自己的公司留了一个游刃有余、退一步的余地。”

  曹磊认为,打击网络售假,要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平台上的买家不仅像天猫这样的,要在平台上进行备案,而且一定要实行工商备案,平台的‘家法’备案后就变成全国的‘国法’,家法不能代替国法。”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淘宝官方微博“叫板”国家工商总局官员:您违规吹黑哨》

  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37.25%。

  对于这一结论,昨天下午,淘宝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淘宝小二”的公开信,直接点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称其在网络查假货问题上:“您违规吹黑哨。”

  这篇长微博内容以“淘宝小二”的落款发出,称走投无路之下只好以公开信方式“进言”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

  文中还直言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的最近两次抽查结果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2月11日,网监司发布对2014年“双十一”的网购抽检,发现假冒商品占总样品的3.6%。而今年1月23日的抽检结果正品率高达41.3%。短短几个星期,差别却多达十倍以上,这一定不是小数点的问题了。

  微博列举出抽检报告的“三个疑点”,并称:“我们接受神一样的存在,但我们看不懂的是,屡次抽检和报告中,不同的标准和神一样的逻辑。”(法晚)

  微博列出三大疑点

  疑点一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此次共抽检了92批次商品。某电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为零的结论。另一家电商只抽查了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而在淘宝上一共抽检了51件商品,得出了淘宝仅37%的正品率,也就是63%的售假率。可是,淘宝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件,且是拥有数百万商家经营的大平台,居然是和自营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纬度上比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

  疑点二

  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认为,非授权渠道就等于非正品。但请允许斗胆直言一个常识: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因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疑点三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7条的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淘宝方面表示,两次抽检中许多卖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直接向社会公开,显然程序失当。

  国家工商总局官员:

  采样由第三方操作

  这样一封“淘宝小二”挑战国家工商总局司长的公开信发出后迅速引起广泛关注。抽检是否有对淘宝这一平台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表示,采样由第三方而非工商总局直接操作。

  杨洪丰说:“据我了解的情况,我们只是给他(第三方)提供要求,要门类,这几类商品受关注比较多的,或者我们觉得问题比较多的,我们把门类给他们。当然也有经费的问题。抽检哪几家、抽检多少,他们有工作方案,第三方机构应该有这些东西,只是针对这个范围的结果,不是全部的结果。”

  归根结底,事件的核心在于网络假货问题。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看来,“淘宝小二”的公开信中对调查手段和结果的不满多于假货问题本身。淘宝以小二的名义出面回应也是有意而为之。曹磊说:“以‘小二’的名义进行发布,更能引起社会公众的同情心,第二个呢,他给自己的公司留了一个游刃有余、退一步的余地。”

  据记者了解,2014年前三季度,淘宝协助各级执法部门共破获各类“双打”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400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尽管如此,淘宝网等平台假货问题仍然存在。曹磊认为,打击网络售假,要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平台上的买家不仅像天猫这样的,要在平台上进行备案,而且一定要实行工商备案,平台的‘家法’备案后就变成全国的‘国法’,家法不能代替国法。”(中广)

  事情来龙去脉

  事情起因是今年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

  监测结果显示,手机行业正品率仅为28.57%

  从各购物网站的监测结果来看,淘宝网样本数量最多,为51个,但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非正品分别来自“千源阁数码城”、“童玩新世界玩具店”、“乐高收藏站”、“贵族粉黛”等27家网店。

  三大知名B2C平台中,京东商城、天猫、1号店的样本数量分别为20个、7个和10个,正品率分别为90%、85.71%和80%。其中,京东商城和1号店的非正品均来自非自营商家,京东商城的非正品来自“悦微名妆货到付款闪购店”、“秋叶美妆海外购”,1号店的非正品来自“弥格服饰专营店”、“AMIIONLY官方旗舰店”;聚美优品的3个样本均为正品;中关村电子商城的1个样本为非正品。

  如何界定“非正品”?

  据国家工商总局介绍,在这次监测中,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的产品列为非正品。

  “淘宝小二”是谁?

  记者了解到,这名“淘宝小二”叫胡冰,曾在杭州某区公安部门工作过,跳槽阿里后从事网络打假工作。

  至于为何要发公开信质疑工商总局,他向记者发来一段录音做出解释:“我和我的同事每天都在淘宝想尽各种办法在打假,这么一份不严谨的报告,好像把中国网络购物定义成多么狡诈,把5亿多的消费者想得多么的盲目和愚蠢,我反正是忍无可忍,豁出去了。”

  相关新闻

  网购陷阱很多注意防范风险

  据新华社1月27日电国家工商总局27日公布了2014年查处的侵害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小到日用百货,大到高价房产,均有涉及。这些案例可以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傍名牌卖假货

  2014年8月,重庆市南岸区工商分局通过网络搜索检查发现,当事人万丹曦在淘宝网上开设的“倾城海伦家”网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随后,工商部门对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查获待销售标注有PRADA(普拉达)、CHANEL(香奈儿)、Zegna(杰尼亚)、BURBERRY(博柏利)字样的男女式各型服装、围巾、拖鞋等商品380余件,后经权利人鉴定,系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重庆市南岸区工商分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没收并销毁当事人未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对其罚款60万元。

  类似的案例还包括,2014年9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周家平在其淘宝网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CC&DD专用权的服装进行处理。

  2014年10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工商局对淘宝两家网店的经营者王伟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3270件女装的领标、吊牌均标有“ZARA”商标等内容。经查,当事人在其两家网店销售的上述女装系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刷单”虚构交易

  2014年9月1日至10日,长沙市莎拉购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为了提升其天猫店铺“莎拉购化妆品专营店”的交易量综合排名,以便在即将开始的天猫“双11”促销活动中争取更加靠前的排名,获得更多人气和销量,安排2名员工在进行网上销售服务的同时,采取“刷单”的形式虚构交易行为。

  调查发现,长沙市莎拉购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共计虚构交易行为233单,虚假交易额44498元,支付刷单佣金1398元。

  2014年7月9日,福建省福鼎市工商局对福鼎市艾洛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要求其招收的VIP分销代理之间互刷信誉,并代为发送空包以及为该公司的托管网店提升信誉发空包,从而达到在淘宝网上同类产品搜索排名靠前的目的,属于不正当竞争。(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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