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3月7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携程网的投诉,称因携程网原因造成重复订票,损害消费者权益。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我3月26日以手机号登陆携程网订了一张3月26日海口到哈尔滨的机票,订单号:1245967192。虽然网站提示不可退订不可改签,由于网站未及时提示付款成功,手机又未及时接到支付成功短信,又订了一张3月28日的海口到哈尔滨的机票,这次显示付款成功,订单号:1245972492。
这时乘机人打来电话,说3月26日的机票已出票了,我说第一次未付款,又订了一张28日的。发现网站上有两个订单,给携程网客服打电话,客服告之,此机票不能退订,不能返机场建设费和保险共100元。
我不同意,这不是客户原因,是携程网未能及时提示付款成功造成的两次订票,不能让客户白白遭受损失,后致电高级客服,回复称只能退550元,我不同意,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据《2014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4bndbg/)监测统计,退款问题、网络售假、虚假促销、网络诈骗、质量问题、退换货物、订单取消、发货迟缓、账户被盗、售后服务成为网购诟病,是2014年上半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