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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明确互联网金融三大风险 称总体可控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9日 14:40:4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5)》,明确了监管方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哪些风险,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酝酿近几个月出台之际,社科院的报告提供了一些线索,有助于了解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思路和方向。

  据中新社报道,上述报告指出,金融管理当局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三大风险:

  1、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2、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在安全隐患;3、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报告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在前瞻性研究、应急反应机制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方面都有不足。报告建议,互联网金融监管应有明确监管思路,应注重以下五点:

  1、金融属性,根据是否有这种属性判断是否监管互联网金融业务;

  2、分类监管,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

  3、监管协调,应该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注重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特别是一行三会和工信部的监管协调;

  4、系统性风险防范,需重点关注和防范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监管失效等,相关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更值得警惕;

  5、消费者保护,应该建立完善的网络贷款监管框架。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和消费者保护机制是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今年2月,中国央行高官首次在公开场合对互联网金融给出非常明确的肯定态度,此前更多强调的是适度监管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当时表示,互联网金融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向小微、"三农",让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能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甄别谁是合格的融资者。

  今年3月12日两会期间,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称,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正在起草讨论。总体讲,互联网金融要逐步制定一些适合互联网业务的规则,但是也不可能做得非常超前。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当时表示,央行正牵头制定互联网金融相关发展意见,正履行审批程序。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基本态度就是鼓励创新发展,分类适度监管。

  本周中国经济网报道称,近日有消息人士指出,从接近监管层人士获悉,6月底、7月初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或将出台。

  报道还提到,在近期举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论坛”上,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透明度、个人隐私保护、纠纷调节机制三个方面。(来源:华尔街见闻;文/ 王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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