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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上售卖盗版图书 淘宝店主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5日 10:52:1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淘宝店主李某销售盗版图书,2个月间共卖出了图书近1.2万册。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3年7月,李某用其母亲的身份证和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淘宝网上申请了图书销售店铺。随后,李某从某图书市场以20元每套(三册)的价格购进盗版的“厚大图书系列”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以图书标价2至3折、大约每套30至4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2014年4月至6月间,李某未经著作权人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许可,销售司法考试系列《刘凤科讲刑法》等图书共11967册。2014年6月11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住所起获图书548册。经鉴定,起获图书均为非法出版物。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从淘宝网上提取后台交易数据后,确定了销售图书的指控数额。庭审中,李某和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李某没有印刷涉案盗版图书,只是销售图书,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部分非法出版图书尚未销售即被起获,减轻了部分社会危害,且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人民法院报》 文/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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