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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男子网购禁用添加剂生产毒豆芽获刑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10:38:3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生产毒豆芽男子被判刑

  诏安县的沈某汉利益熏心,竟然网购国家禁用的食品添加剂,长期生产毒豆芽并出售给他人食用。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沈某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1999年初,沈某汉开始在诏安县南诏镇家中从事生产、销售豆芽。2013年8月中旬,为使豆芽长得根短、生产周期短、长相好,沈某汉竟置消费者的健康于不顾,网购了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食品添加剂8503(A、B)粉,并在生产豆芽过程中使用。

  2014年5月4日,诏安县公安局民警对沈某汉家中的生产、销售豆芽作坊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沈某汉生产的豆芽成品188桶、豆芽初制品44桶,以及“防腐粉剂”58小包等物,并当场将沈某汉抓获。(来源:《海峡导报》 文/沈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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