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6月19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窝窝团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我方为一家贸易出口及网络销售一体公司,为拓展销售渠道,我公司于2014年8月17日与窝窝团联络人康清华签订《窝窝商城物流商品类商家平台合作协议》,协议日期2014年8月。
我方当场缴纳了专卖店全年代运营费18000元,物流保证金5000元,共计23000元。自商品上线至今,我公司产品在窝窝团平台销售额奇少,亏损十分严重,导致公司部分电子商务部人员相继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与窝窝团购合作。
为此,我方多次与窝窝团联络员康清华协商清算代运营费、平台作用费及销售货款,初次要求自10月1日起退出窝窝团销售平台,请求窝窝团退还10月至15年8月代运营费、物流保证金及销售款(扣除5%平台使用费)。
但窝窝团以商家签订了全年协议并交纳了全年费用不能中途退费为由拒不退还款项,并在后来多次更换联络员,以多种理由拒绝我公司退款要求,致使我方蒙受严重损失。
在与联络员协商期间,该联络员曾多次要求我公司对产品进行刷单,均被我方拒绝。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窝窝团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美团网、拉手网、Like团、窝窝团、携程网、万众团、去哪儿网、大众点评、麦圈网、77座团购网,入选“2014年度十大被投诉生活服电商榜”。(文/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