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生活>用户称窝窝团拒不退还商家年费 疑似要求商家刷单被拒
用户称窝窝团拒不退还商家年费 疑似要求商家刷单被拒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15:46:1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6月19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窝窝团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我方为一家贸易出口及网络销售一体公司,为拓展销售渠道,我公司于2014年8月17日与窝窝团联络人康清华签订《窝窝商城物流商品类商家平台合作协议》,协议日期2014年8月。

  我方当场缴纳了专卖店全年代运营费18000元,物流保证金5000元,共计23000元。自商品上线至今,我公司产品在窝窝团平台销售额奇少,亏损十分严重,导致公司部分电子商务部人员相继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与窝窝团购合作。

  为此,我方多次与窝窝团联络员康清华协商清算代运营费、平台作用费及销售货款,初次要求自10月1日起退出窝窝团销售平台,请求窝窝团退还10月至15年8月代运营费、物流保证金及销售款(扣除5%平台使用费)。

  但窝窝团以商家签订了全年协议并交纳了全年费用不能中途退费为由拒不退还款项,并在后来多次更换联络员,以多种理由拒绝我公司退款要求,致使我方蒙受严重损失。

  在与联络员协商期间,该联络员曾多次要求我公司对产品进行刷单,均被我方拒绝。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窝窝团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美团网、拉手网、Like团、窝窝团、携程网、万众团、去哪儿网、大众点评、麦圈网、77座团购网,入选“2014年度十大被投诉生活服电商榜”。(文/尘落)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