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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中银国际: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落地 概念股或再掀高潮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0:56:2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事件:

  2015年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要求:

  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

  监管原则:

  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

  主要政策措施:

  (1)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和互联网企业参与金融服务,进而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2)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3)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推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与产业基金深度合作,并鼓励优质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4)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5)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

  (6)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征信等互联网金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7)分类监管: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银监会负责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

  (8)管理制度:《指导意见》还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银国际点评:

  1、综述

  良币驱逐劣币。《指导意见》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性的规范文件,由十部委联合发出,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设定总体基调。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务院及各大部委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未来的正式认可和肯定,同时也宣告行业由野蛮生长进入有序监管的时代。虽然是框架性的指导意见,但有助于推动细分领域的监管细则落地。未来随着监管细则的陆续出台,各互联网金融业态将得以进一步规范发展,大金融概念将进一步深化。

  和谐共进,双赢互惠。《指导意见》强调了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传统金融开展e业务,互联网企业布局普惠金融。我们预计未来发展的重点是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等传统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进行产品与营销创新,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互联网企业的机会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强与传统金融的合作,将流量嫁接产业和金融,并最终得以变现。二是加大对普惠金融业务的探索,如众筹、P2B,P2P、供应链金融等模式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投融资需求。在传统金融的短板,即长尾客户服务上创造便利而有效的商业模式,增加用户粘性,提高传统金融进入的门槛及成本。

  万丈高楼平地起。《指导意见》同时强调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初期更多的是注入互联网思维的金融服务,但在发展成为承载重大社会意义的全新金融模式的路上,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逾越。我们预计未来有更多的机会出现在征信、支付、金融IT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云技术、大数据挖掘、精准营销、身份识别、反欺诈等技术领域。

  自发创新,另辟蹊径。《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互补,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在过去,面临有限的国外发展经验以及政策不确定性,互联网与金融的合作模式相对单调。伴随着平台模式的大热和成功,互联网行业自发性创新必将产生更多有效的商业模式。我们预计在未来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结合产生的新型商业模式是下一阶段最大看点。行业内与行业间的并购将越发活跃,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发展路径的选择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分水岭。

  投资建议:

  证券:我们认为三类主体——互联网平台端、证券牌照端和系统集成IT端均有各自的发展空间,我们建议关注:券商板块首选国金证券,公司已在市场上成功树立了“佣金宝”的品牌,这在互联网时代有很大的示范作用,其与腾讯的合作效果最明显,我们期待国金在互联网券商业务方面的进一步创新;互联网平台首选东方财富,公司的东方财富网和股吧活跃用户量的优势显著,其天天基金网的基金销量也呈燎原之势,收购同信证券更显公司布局证券业务的决心;恒生电子作为阿里系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方,尽管近期在场外配资的风口浪尖,但其在各金融领域的卡位优势明显,期待公司“七朵祥云”的协同效应体现。

  保险:三泰控股以速易递智能快件箱便民服务作为社区切入点,积极打造社区银行、保险、证券、增信等金融服务。此外,邦讯技术、焦点科技也积极投身互联网保险平台的建设,而银之杰也作为股东参与发起设立“易安财险”,未来在互联网保险领域将会有进一步发展。

  其他率先布局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如同花顺、金证股份等也将获得先发优势,最先受益。

  2、互联网证券

  我们从年初以来大力推荐互联网券商投资主线,其逻辑就是从今年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来看,预计7月份的证券业创新大会前后将有相关实质性政策落地。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市场期盼中如约而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并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

  考虑到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有诸多业务创新的空间和可能性,《指导意见》提倡监管政策适度宽松,且遵循“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并重的原则。未来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形式还有诸多可能,证监会将在多个互联网金融领域协同监管,证券公司也将在互联网证券业务创新上积极探索。同时,《指导意见》明确给出互联网金融的分类指导和明确的监管职责划分。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有力地划定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严打违法和违规行为。归属于证监会监管范畴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有互联网基金销售和股权众筹融资两项。互联网基金代销是目前互联网公司介入证券领域最为深入的业务之一。我们认为,在金融要素改革、居民资产配置发生重大变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将迎来“大资管”时代。而互联网在影响居民资产配置的决策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金融龙头——东方财富,其全资子公司天天基金网在2014年基金销售额为2,297亿。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活跃和回暖,投资者规模的扩大和投资热情的提升,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将迎来历史发展机遇,未来发展空间巨大。“互联网+券商”将实现互联网平台和证券行业的共赢,最终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

  基金代销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券商业务之一,而股权众筹则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物。股权众筹通俗来讲,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股权众筹的本意是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目前国内对公开募资的规定及特别容易踩到四条红线(即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使得众筹的股权制在国内发展缓慢,很难在国内难以做大做强,短期内对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影响非常有限。

  3、互联网保险

  《指导意见》鼓励保险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完善多层次金融体系。其中“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的方针,早在2015年1月8日,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商务部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为载体,创新经营模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改革创新,调动各方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预计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多以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和互联网的形式,为小微企业、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增信支持。

  《指导意见》在互联网保险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在作为互联网金融重要后台支撑的数据、信用方面,2015年2月发改委、保监会联合下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现象,将建立标准化的信用体系,培养信用意识,不断改善保险市场环境、保护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预计将在2020年建立起保险与社会其他部门互通的信用体系,信用记录覆盖率力争提高到95%,依托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国家其他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有机对接。

  为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互联网金融专业化方面的先发优势,有序增加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机构,保监会近日批准筹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同时,监管部门也在抓紧完善配套监管规则,未雨绸缪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2014年互联网保险市场不断扩容,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达到85家,全年新增26家。2014年互联网保险总共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其中财产保险约506亿元、同比增长114%;寿险约353亿元、同比增长约5.5倍。

  作为互联网保险的代表性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的“众安在线”,在2014年服务商业个体和个人创业2亿人次,投保件数近10亿件,提供风险保障近20万亿元;截至2015年5月,公司保费收入5.90亿元,同比增长337.31%,在69家财险公司中排名第31、较同期上升24名。目前众安共销售近百款产品,按照其自身的产品分类分为健康险、意外险、家财险、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旅行险、团险以及其他分类。产品主要针对特定场景、特定保险事故,并大力开展了与交易、支付、物流等环节及网络安全相关的信用保证保险和责任险。近期,众安在线在监管部门支持下,将增加机动车保险和金融信息服务等业务,并增资57.6亿元以提高偿付能力充足水平;与华大基因合作,推出国内首款互联网基因检测保险计划“知因保”,该计划主要针对乳腺癌疾病提供专项健康管理,是“互联网+先进技术+健康管理”的一次积极创新尝试。(来源:中银国际证券;文/魏涛 郭晓露;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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