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铁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告“唯品会”的纠纷案,最终“唯品会”退一赔三,共计赔付消费者21486元,同时退还所购商品金额7162元。自今年初国家出台“消费者可在其所在地向电商发起诉讼”的规定后,消费者网购维权的难度大大降低,此案也为我市网购族提供了网购维权的成功样本。
今年5月,市民郭女士在唯品会网站上购买了价值7162元的服装,然而产品邮到家后,郭女士发现所购服装的标签中标注的安全标准为禁止生产、销售的“2003标准”,而不是新的GB18401-2010标准。一直在做服装生意的郭女士对这方面十分了解,随即找唯品会沟通,但商家始终不予回复。无奈之下,郭女士找到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市消协工作人员仍然无法联系上该电商,最终由市消协律师团团长姜武免费为郭女士“打官司”,将唯品会告到铁西区人民法院。仅用了一周的时间,通过铁西区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调解,郭女士获得了唯品会退一赔三、合计28648元的赔偿。
据市消协相关人士介绍,近几年随着网络、电视、手机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不断兴起,跨区域投诉日趋增多。数据显示,我市每年受理的这类投诉都在以20%的速度增长,然而最终消费者能够维权成功的却少之又少。今年2月4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消费者网购时一旦引起纠纷,可在其所在地或收货地发起诉讼,也就是说,我市网购族可在鞍山的法院起诉异地电商,这大大降低了网购维权的难度。
据了解,自去年新消法实施以来,鞍山市民的维权积极性大增,仅铁西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15件消费者起诉案件,其中有9件为退一赔三,最高赔付金额达10万元。为此,铁西区人民法院还专门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专门受理消费者维权起诉案件。(来源:《鞍山日报》 文/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