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8月1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申通快递的投诉称丢件后不赔偿。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湛小姐称4月份从湖南汨罗寄的快递到上海,当时寄的是oppo X9007,购买的时候是2709元,运单号为968754424661。
几天后我打电话到上海申通陈行公司查询,说是快递丢失了,会上报申通总公司进行处理。
再过一段时间,询进度,又说在处理,要求发件公司那边上报处理。
打电话到汨罗公司,说是陈行公司丢的快递,要陈行公司给予赔偿。就是这样来回打电话查询,双方都是踢皮球的方式处理。
6月份,汨罗公司说是已经上报给总公司,等待总公司的答复,再后来就没有答复了。之后再次进行跟进说是投诉时效已过,不予处理。
我于8月份打电话到总公司,总公司说是处理,处理结果就是未保价的快递,给予赔偿快递费的3-5倍。本人表示不能接受,我不要求赔付当时的购买价格,只要求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赔偿就行。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退换货物、退款问题、网络售假、质量问题、虚假促销、发货迟缓、信息泄露、网络诈骗、售后服务、订单取消,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4年网购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