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9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强行扣除我方入驻保证金。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事情缘由:本公司是一号店第三方入驻商家,经营:男装。因有一位客户购买了本公司的产品,客户实付款为118元。客户购买后联系客服说不想要了,但是货品已经发出,我公司就建议此客户收到货后,如果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寄回或者当场拒签,我司的处理方式绝无问题。
后来此客户退货,我司依照新消法七天退货给予退货,按照新消法谁责任谁承担的原则我方要求此客户承担回寄的运费,以及我方寄出的运费。所以我方在此客户实付款118元的基础上扣除了10元我方寄出时的运费,我方觉得此做法无不妥。
虽然我司是包邮产品,本身给客户包邮就是在交易成功的情况下能够给予客户相应的优惠,客户在自身主观原因的退货下此运费我方还需收取没有什么不合理。
此客户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及我方包邮为由将我司投诉至一号店,一号店给予的判定是我方过错,强行扣除我方入驻保证金,虽然金额不大。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已第一时间将信息交与该网站的相关负责人员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该网站的处理结果,称:此投诉为我司入驻供应商投诉,已联系商家,告知顾客扣除的运费金额,从商家保证金扣除,是证得商管同意,如有疑问自行联系商管,商家认可。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