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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称“拉手网” 拒绝将未消费的电影票退款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6:07:1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0月1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李先生的投诉称“拉手网”拒绝将过期未消费的电影票退款,疑似霸王条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李先生在拉手团购万达电影票两张,订单号1117019618x1esaa3579,下单时间2015-07-18 17:59:39

  当时没有注意到网页上写不支持退款,拉手券9月30日过期,但是这期间我不在银川,要十一以后才能回去。   

  我查到相关法律《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特别是针对“预支付团购产品过期退款难”这一投诉热点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新消法还规定经营者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霸王条款无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期间我也给拉手客服打过电话,但他们说了半天总结起来一句话:解决不了!不能退款,不能延长消费时间!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已第一时间将信息交与该网站的相关负责人员处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仍未收到该网站的处理结果,对于此事,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 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九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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