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1月16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退货不退还抵用券。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周先生称是1号店v3用户,11月11号在1号店付款消费了192.19的日用品,其中抵用券15元。订单号:6380899429977
但尚未送货时发现食用油有问题即申请了退货,东西退回1号店,但1号店拒不退还抵用券,多次沟通无果,还关闭投诉。
原本要参加双11活动因抵用券时间问题没能参加,东西我都已放进购物车了,浪费我大量的时间精力,要求退还抵用券并且赔偿我的损失。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已第一时间将信息交与一号店的相关负责人员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该网站的处理结果,称:
经查顾客在1号店自营购买商品,因无理由退货抵用券未退还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现已补偿顾客抵用券钱款,顾客认可。
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