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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2日 10:55:3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构建电子商务产业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在全球迅猛发展,对传统交易、服务、消费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已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我市顺应经济全球化、促进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也是加快现代化步伐、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体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速。但必须看到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内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应用范围不广、服务水平不高、经营主体不强、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做大九江、争得“双核”地位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措施,强化扶持,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良性互动发展,创造我市实体经济新优势。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示范引领、打造特色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居民消费、应用普及、行业管理五个方面,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建设,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培养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推广,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全面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应用领域充分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我市新兴的重要产业。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0亿元,2020年突破1200亿元,电子商务对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四、主要举措

  (一)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普及互联网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生产型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集中采购、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引导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功能涵盖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家政、旅游、订房、购票、维修、中介、配送等服务百姓生活的电子商务平台。

  2.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信息、洽谈业务、争取订单,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扩展产品销售范围。推进九江电子口岸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对接,把九江电子口岸建设成为信息集聚、共享的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出口和个人从境外企业零售进口(B2C)等模式。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监管、诚信等配套体系建设。

  3.引导农村乡镇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瑞昌市农村商务信息化试点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拓宽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中心镇商贸中心、商品配送中心和中心村直营连锁店发展电子商务。

  4.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鼓励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移动电子商务平滑升级,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价格指数、即时交易、移动支付等服务。支持餐饮、住宿、沐浴、休闲、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在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运用,依法开放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交管等与民生有关公共资源,促进相关领域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二)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评选认定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成长良好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打造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创建电商品牌,带动相关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实施一批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共青城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引进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服务商,建立健全园区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和空间高效配置。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电商销售的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三)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平台。

  以服装、绿色食品、珠贝、旅游等优势产业为切入点,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培育一批行业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形成我市电子商务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打造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各类商圈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购销服务。支持联盛商业依托品牌和网络优势,打造满足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的“区域综合性平台商业圈”。鼓励南方粮食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拓展经营品类,建设区域仓储配送中心,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1.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光纤入户和交互式数字电视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提升互联网接入宽带标准。完善优化3G网络,加快普及4G网络,力争实现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免费覆盖。推进农村地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信息网络。

  2.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企业物流信息资源,加快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信誉好、服务优、效率高的物流企业,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商和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我市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把我市打造成辐射赣鄂湘皖的区域性电商物流中转基地。

  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创新发展。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新领域,加强对大数据、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与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合作,加强技术开发和风险防控,建设有较强竞争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4.加强网络交易安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加快推进我市数字认证平台建设,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会员实名认证和信息审核,依法规范网上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5.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创业孵化园,加大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养营销和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培养面向后台软件技术型开发人才和面向前端操作应用型人才。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为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五、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

  加大发展电子商务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市商管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国家、省、市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骨干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二)税收支持。

  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对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场地支持。

  制定并落实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对未受让土地、未进入园区(楼宇)而租用场地5000㎡以上的规模网商、1000㎡以上的大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各地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助。

  (四)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增信融资,缓解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市级重点上市培育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战略合作伙伴,促进企业规范快速发展。

  (五)其他支持。

  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等市场准入的限制,降低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金门槛。对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将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迁入我市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优惠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产生的有关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用工单位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内就业人员出租。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政府信息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管理局、九江海关、九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市口岸办、市广电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由组长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九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相关鼓励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单位电子商务监管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管办。

  (二)加强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

  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加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快组建九江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以购买服务或资助等形式支持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统计监测。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状况、产品信息、交易规模、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平台和基地,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提升全市电子商务影响力。(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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