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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购平台上虚假宣传 厂家被判3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4日 08:54:2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购物网站上对产品吹嘘得天花乱坠,但实际上根本没那么神奇。昨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认定该产品在网购平台销售时存在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行为,判令产品公司按购买价格的3倍赔偿消费者万余元损失。

  去年1月,家住黄陂的熊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看到,广州某蜂业有限公司在网页广告中宣称某“蜂巢蜜膏”产品,“对肝、鼻炎、鼻窦炎、鼻敏感、慢性和过敏性鼻炎、风湿性关节炎等有良好的食疗效果”,遂分两次购买了63瓶蜂巢蜜膏,共花费4980元。然而使用过后,他发现该产品的效果并非如宣传语中所说那么“神奇”。

  同年2月至4月,熊先生先后向生产厂家广州某蜂业有限公司、某电商平台所属的广州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等部门投诉,认为该蜂业公司涉嫌违法添加蜂蜡和虚假宣传。随后,北京工商部门告知,某电商平台构成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已对其罚款5000元。同年10月14日,熊先生诉至黄陂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蜂业公司按货款三倍赔偿1494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蜂巢蜜膏属于食品,既不属于药品,也不具有保健品资质,被告宣传该产品对多种疾病等有良好的食疗效果,并在网页中载明“万人见证效果!”等引人误解的文字表述,导致原告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其产品。同时,工商部门也认定某电商平台构成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因此,可确定被告在销售案涉蜂巢蜜膏时存在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行为。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蜂业公司按照货款4980元的三倍赔偿,向熊先生支付了14940元,并撤下虚假宣传的广告页面。(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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