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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0:12:0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淄政发[201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提升全市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市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到2018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等主要指标位列全省前三名,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85%,基本实现产供销一体化。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超过90%,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2%。电子商务产业和应用加快发展,建设5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1-2个交易额过百亿的第三方平台,培育10个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优秀品牌。

  二、拓展电子商务应用范围

  1.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实施“传统企业触网”工程,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促进采购、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建立具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带动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华制药与京东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打造淄博云健康平台,发展网络直销的销售模式。支持淄柴等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增强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和运作能力,提升整体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2.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大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企业内部管理、产品体验、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合作,支持“淘宝--特色中国淄博馆”项目建设,全方位推介淄博企业、淄博产品、淄博技术;依托“好品山东”,打造中国(博山)机电泵、先进陶瓷等特色产业集群馆;支持周村区与阿里巴巴开展县域跨境电商合作项目,帮助我市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3.鼓励传统商贸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传统百货、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与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的融合,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培育新星网上商城等线上交易与线下本地化服务相结合的网络零售平台发展。支持专业化网络零售企业,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网络零售平台,促进网上网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电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开展合作,打造“基地+城市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推动乐物网等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建立农产品追溯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完善产品从采购、加工到分销、零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记录与交换,提高农产品信息追溯管理能力。鼓励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消除农业信息不对称,打破区域、时间限制,提升农产品信息交流水平。积极引导本地农产品和特色产品贸易通过“淘宝村”、“淘宝镇”发展模式扩大网络交易规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引导生产制造企业、外贸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挥我市产业集群优势,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专业平台,鼓励企业利用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依托淄博保税物流中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提供通关、物流、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扩大进出口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淄博海关;配合单位:淄博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

  三、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6.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市“宽带中国”国家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全市宽带和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重点加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的电力设施、光纤宽带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8年,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80%,城市家庭20Mbps(兆比特每秒)及以上宽带、农村家庭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全覆盖,接入能力100%,4G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加强淄博云计算中心建设,扩大云计算中心规模,提升服务能力,夯实云计算中心的信息化基础支撑地位,满足电子商务对云计算、云存储、云备份、云安全和基础软件资源的需求。(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各通信运营企业)

  7.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套体系。规划建设我市水运、公路、铁路、石化、建材等领域物流信息平台,提供交易撮合、资源整合、物流配送、运输调度、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服务保障等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发展淄博邮政快递业务,建设社区快递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将快递投送场所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加强农村产地仓储和农业物流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储运技术、包装技术等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8.进一步完善电子支付服务。鼓励银行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要求的支付产品和服务。支持齐商银行与卓创资讯、隆众等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实现小微企业线上批量授信,推动“齐乐融融E平台”等一批银企合作平台建设。鼓励支付服务机构提供基于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终端的支付服务,形成多元化的电子支付体系。支持山东城联一卡通升级改造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步实现全省互联互通,建立全省便捷支付网络,拓展移动支付市场和银行卡清算业务,促进电子支付服务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9.加强电子商务市场信用建设。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将电商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企业诚信逐步纳入全市征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工作。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综合运用信用评价、信用激励、信用惩戒等管理手段,与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布等机制相衔接,优化信用环境、强化信用监督。(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四、实施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工程

  10.电子商务行业平台建设工程。依托我市产业集群优势,培育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在化工、机械、建材、纺织、陶瓷等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专业化、特色化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隆众危化品交易平台、新商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集中交易、连接产销、安全存储、规范配送、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支持淄博新世纪不锈钢、齐鲁塑化城等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支持卓创资讯等信息资讯平台逐步建立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增强定价话语权,提升信息领先优势和交易枢纽地位。到2018年,全市建成10个行业特色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工程。重点筛选一批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活动。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做好典型项目的跟踪和绩效评估,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电子商务应用典型经验资料库,总结推广一批电子商务典型企业先进运营模式及经验。到2018年,重点培育50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建工程。充分发挥各区县特色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优势,合理规划、有序引导各区县电商产业园项目建设。形成集聚平台、支付、认证、信用、数据、物流配送、投融资等服务功能,以及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出台招商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带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提升淄博市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园、方达电商园、齐鲁电商谷等电子商务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13.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工程。培育毛豆科技等一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平台运营、软件开发、业务培训、商务咨询、产品交易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推动张店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周村区方达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建设,鼓励各区县开发建设各具特色的县域电商创新孵化基地,助力我市电商创业和企业转型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延伸服务和衍生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注重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高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服务业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推广工程。加大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组织举办电子商务发展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活跃行业发展氛围,推动和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引导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及民营企业集聚。到2018年,开展1000家企业电子商务培训。(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15.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联合全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合作单位,组建淄博市电子商务发展联盟,构建支撑服务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链条和生态体系。支持传统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全网营销、社交网推广、O2O等电子商务新模式。支持山东城联一卡通构建融社会保障、公共管理、消费支付、身份认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由PC端向移动端延伸发展,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6.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电子商务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商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人民银行负责协调支付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网络支付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为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质监、供销社、金融办、中小企业局、税务、邮政管理、海关、检验检疫、规划、服务业办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电子商务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17.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发展创新型、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类或行业垂直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大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优秀项目;支持电子商务销售和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享受我市创业创新的有关政策;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结算中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18.强化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加快形成由政府、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培训机构、大中等院校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鼓励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共建电商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促进电商创业人才与市场充分对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市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落实电子商务人才享受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奖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本意见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1日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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