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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用户不满1号店拒绝退货、发货迟缓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5:37:5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3月2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2名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要求退货遭拒绝、商家以价格标错为由拒绝发货等问题。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案例一:用户不满奶粉生产日期过早 要求退货遭拒绝

  徐先生称在一号店购买了孕妇奶粉,订单号:7864513355590。

  收到后感觉生产日期觉得太早了,不能接受于是就申请退货。一号店客服说奶粉不属于过期,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但是商品也没有拆封,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退货。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反馈称:联系顾客核实,因顾客不满意生产日期较早,要求退货,查看商品未临保,婉拒不认可,经核实商品包装完好,未拆封,已给其特批退货,让其自行支付运费寄回,并短信告知顾客寄回地址,顾客认可。

  案例二:商家迟不发货 后告知因标错价格无法发货

  朱先生称2016年3月19我在1号店APP上购买了1台君泉料理机,当时页面显示是移动端价格62元,于是我就拍下了,订单号:7877990621297。

  但是到现在卖家不发货,商家还给我打电话说是标错了价格,而且1号店客服电话要求我取消订单,我问为什么,他的解释是商家说没货了。

  我执意不肯,到后来说我取消订单的话,赔偿我20块钱,这个我是不同意的,消费者能正常拍下付款就表示合同已经生效了,为什么不能发货,店家说弄错价格没货,自己就要承担责任,凭什么要消费者承担。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反馈称:此单顾客反馈下单一直未发货,经与商家核实,因价格设置错误,无法发出,与商管协商,按一号店平台规定,按订单金额30%,最低20,最高200补偿,给其返利补偿20,建议取消,顾客不认可,未与其达成一致,已315报备通过。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 霸王条款 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最大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2016315/ ),活动从3月9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 /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九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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