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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关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0:28:0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西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力贯彻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四五”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打造特色”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居民消费、应用普及、行业管理五个方面,通过制定科学规划,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平台建设,实施示范带动工程,完善配套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健全保障体系等方面,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亿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到300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超过60%,打造一个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引进一家电商龙头企业,培育3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普及程度显著提升,应用水平大幅提高,电商产业蓬勃发展,集聚发展态势明显。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制定

  制定科学的电子商务规划,引导电子商务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更好的发挥电子商务的聚集效益。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统筹兼顾、虚实结合、着力创新、注重实效、规范发展、保障安全”的原则,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二)积极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支持引导本地传统商贸、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渠道进行采购和销售,积极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经营,重点推动中小生产企业利用知名第三方平台构建网络营销体系,创新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在线购销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活动,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销售终端,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网上销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充分结合我市产业特色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利用我市的钢铁、烟花爆竹、水泥、陶瓷、煤炭等特色产业,有针对性的推动相关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一是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公开市场比价效应,减少销售费用和中间环节,提升商业效率。二是引导行业通过贴近终端渠道、贴近消费市场,提供企业的产品安装、维修等配套售后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融合发展。三是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经营,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网上批发、零售,形成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超对接为方向、直销直供为补充的多种产销衔接流通格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支持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外贸企业通过与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环球资源敦煌网等领先外贸电商平台建立合作机制,发布信息、洽谈业务、签订订单,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扩展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扩大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鼓励我市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扩大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推进银行、保险、医疗、教育、旅游、交通等公共事业单位应用电子商务;支持服务百姓日常生活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如餐饮、家政、维修、中介、配送等;促进电子商务在城市管理、运行和综合服务中的应用,加快萍乡智慧型城市建设,建立电子政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工信委,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1.建立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着力打造移动电子商务软件园,营造集聚区良好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移动互联网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大力扶持APP创业团队,推动APP技术开发和移动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2.大力支持商贸、旅游、文化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即时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鼓励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发应用移动电子商务产品和应用,方便用户查询信息、分析数据、实时交易、移动支付等服务。

  3.加快公共资源向移动平台开放。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在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运用,依法开放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等与民生相关公共资源,促进相关领域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配合单位:相关单位)

  (四)规划电子商务基地(楼宇)建设

  结合全市产业布局情况,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基地(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特色行业电商产业园和移动电商产业园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基地(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同时,加强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工作,吸引更多本地传统企业、APP创业团队入驻电商基地。成立我市的电子商务专业招商队伍,组织其赴电商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工作,注重引进成长型电商企业,着力引进有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萍乡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五)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打造地方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结合萍乡产业特点,培育具服务本地特色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尤其是在电瓷、工业陶瓷,烟花爆竹,棉花纺织品,二手设备、粉末冶金等领域建立集推广、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B2B、B2C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于已经建成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引入奖励机制,支持其做大做强。在煤炭、钢铁、棉花等领域探索和发展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政府采购拿出一定比例的采购项目通过本地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动支持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六)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加快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和扶持资金。推动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在电子商务各领域中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平台和项目,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七)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

  1、网络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光纤入户,加快推动“三网融合”,完善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大力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积极实施中心城区无线网络覆盖应用,引导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营销和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地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带宽接入网。(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公司萍乡分公司,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引进智能仓储等先进物流设施和技术,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加快萍乡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商务局、市邮政局)

  3、电子商务诚信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以建设“信用萍乡”为载体,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网商践行的信用合力,积极培育网商信用资产,健全网商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提升全市网商信用水平。支持开展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选,发挥信用在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加快萍乡第三方支付电子平台建设,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发展萍乡本地以电子商务支付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提高我市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信委)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萍乡学院等本地高等院校以及职业院校的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合作,重点培养面向后台软件技术型开发人才和面向前端操作应用型人才;制定符合萍乡电子商务产业特点的电子商务实用人才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为萍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加强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缓解本地人才压力,对引进的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可同等享受我市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萍乡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1、强化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电商实际,制定《萍乡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用于奖励国家、省、市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企业,推进企业标准化经营和信息化建设,引进和扶持一批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或机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市区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基地(楼宇)建设、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平台建设、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等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2、实行税收优惠。对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或将区域性、功能性总部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我市的,给予适当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可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积极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税务登记和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国税局、市地税局)

  3、放宽市场准入。创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模式,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以及设立多级分支机构等限制,探索建立适应萍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工商局)

  4、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增信融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对重大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对小微电商企业和电商创业者对在本市电子商务园区(楼宇)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人员,可享受一定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5、用地支持。对利用厂房、仓储用地等存量土地(房产)兴办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或企业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省、市认定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优先安排项目启动用地指标,并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用地计划。(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九)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2、建立电子商务组织保障工作。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工商、税务、文化、质监、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思想化、品德化、素质化教育与管理,实施持证上岗等措施,维护萍乡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体从业素质。加快成立全市的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各种中介组织、政府桥梁、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促进萍乡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尝试通过指定本地电商企业作为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知名度,主动的帮助电商企业做宣传,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电子商务宣传月”活动。开展萍乡市十大电商人物评选活动,并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电子商务交流座谈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4、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创新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加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我市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5、强化监督落实。强化对促进电子商务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不断完善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政府事务部服务于政府电商、部委电商、省市电商、电商园区、行业协会等相关电商第三方领域。运营有全球电商网、中国部委电商网、中国省市电商网、电商法规库、中国电子商务专家库、中国电商人才网,以及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海电子商务网、广东电子商务网、北京电子商务网等一线省市电商门户服务平台(各地方站欢迎定制与联合运营)。

    该部每年承担各地政府电商规划、意见、发展报告课题;承担国务院、各部委电商等重大课题调研、立法活动;多地地方政府作聘请电商专家顾问,把脉一方经济;每年为上百地方政府作培训,累计培训厅局处科等干部数万人。

    联系方式:0571-85337328 B2B#netsun.com (注:发邮件时,请将#改为@),QQ:290686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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