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6月20日,消费者朱先生反映,他在“美团”上交费后,准备去牡丹江金色大道足道休闲馆洗浴,却被拒绝,工作人员说是因为他染头了,而事先该店并没声明,他以前染发后在该店洗浴也从没被拒绝,“美团”上也没有标注,这让他很难接受。
朱先生介绍,以前他一直去西六条路平安街附近的金色大道足道休闲馆洗浴,为图方便常常会在抹了染发膏后去浴洗,该浴池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说过什么。可是,6月20日,他事先在“美团”网购了该浴池的洗浴套票,抹了染发膏后来到该浴池,却被工作人员拦住,坚决不允许他在该浴池洗浴,说是该店老板就是这么要求的。他表示,他进去会立即冲洗头发的,不会造成污染,但工作人员坚持不允许他进入。他同工作人员解释时,旁边的一位女顾客也表示,如果该店有这个规定,应该在店内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公示就不应该拒绝染发顾客,只是凭嘴一说就拒绝染发顾客,有些说不过去。朱先生也认为,该店事先没有任何说明就拒绝,而他经常在染发后去洗浴,即使是在一些大型的洗浴也从来没有被拒绝过。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应该在显眼地方明示。
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表示,为了不影响别的顾客,浴池不允许染发顾客进入,可以理解,不过也没有相关法规明确不可以,但是如果不允许商家应该事先在店内明显处进行告知。
金色大道足道休闲馆的冷店长解释,“拒绝带着染发膏来洗浴的染发顾客”该店确实没有在店内和“美团”上进行公示,因为染发的顾客很容易给店内造成污染,所以该浴池做出此规定。冷店长随后表示,该店将对此规定在店内做出公示。(来源:《牡丹江晨报》;文/宋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