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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10:48:2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大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促进宜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和襄阳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宜城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坚持以争创全国、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市的普及应用,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引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动电子商务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宜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㈠争创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2015至2017年,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方案要求,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搭建平台、市场运作,推动构建独具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在争创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的基础上,边建设推进,边完善提高,并进一步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㈡建成应用广泛(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集聚、保障健全、城乡均衡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到“十三五”中后期,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处于领先水平,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

  具体目标是:

  1、培育引进1-2家有较强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3家以上有较强市场占有率的专业性行业门户网站。

  2、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企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和市场经营户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培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20家以上,实现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全覆盖。到2017年,全市农民通过网络购物占日常消费的40%以上,并逐步构建通畅高效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

  3、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1000家以上,实现电子商务从业人员6000人以上,全市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5亿元,电商平台、骨干企业、特色网商协调发展。

  4、初步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产业链。

  三、工作重点

  ㈠构建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1、建设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孵化园。以服务中心(孵化园)为依托和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专业培训、信息对接、快递物流、法律支持、资金奖励和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和产品包装、推广策划、网页设计等特色服务,不断完善和发挥服务、扶助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商务局)

  2、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城区、镇(办、区)和重点村(社区)为重点,规划实施宽带提速升级工程和重点公共区域免费网络全覆盖工程,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争取在近年内实现市域网络全覆盖,为企业和个人参与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3、加强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套体系建设。加快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资源,引进快递物流公司到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分拨配送中心,支持建设现代化物流园,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行高效的本土快递物流企业,加快推动快递业、邮政企业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盟、优势互补,提高配送网络的城乡服务能力和农村覆盖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

  4、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加强产品质量、诚信守法监督,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电商企业诚信评估,命名表彰一批诚实守信企业,以金融业征信平台为依托,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宜城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市网商信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财政局、质监局、经信局)

  5、优化办事流程。公开企业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税收申报等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依托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施专人负责的集中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办事服务“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工商局)

  ㈡培育发展主体,强化资金扶助。

  1、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电商主体。扶持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良好、示范带动明显的市内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吸引一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回乡创业;培育一批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我市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依托、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局)

  2、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产型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业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整合;鼓励中小企业、个体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设立网店,开发有特色的网上零售品牌;引导服务业领域广泛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发展民生服务业电子商务,支持面向居民的水电气缴费、证照办理、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围绕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整合行业资源,打造若干个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有影响力、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设立市电子商务发展扶助资金。设立市政府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基金,用于购买公共服务,支持企业、个人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制定和完善奖励扶持办法,按照“助小扶大、公平普惠”原则,对企业和个人在产品开发(含产品整理包装)、品牌培育、场地租赁、物流快递等方面实施奖励或补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财政局、商务局)

  4、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待就业大学生、农村青年等群体网上创业,并优先列入国家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扶助范围。组织市内各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和个人集中开展信用维护培训,评定信用等级,畅通信贷支持和服务通道。各金融机构助农贷、助保贷、助商贷资金适当向电商企业和个人倾斜。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按照基准利率对优质电商企业、网商优先给予融资服务。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各金融机构)

  5、加大对电子商务项目的扶持。将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全市项目计划范围,做好规划布局,扶持重点企业,争取各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㈢立足发展现状,突出扶持重点。

  1、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动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加快争创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合理布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完善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拓宽宜城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建设一批电子商务示范镇(办、区)、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团市委、各镇(办、区))

  2、积极引进电子商务基础开发项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倡导、引进企业和社会资本,开发建设办公楼宇、加工厂房等电商配套项目。积极引进对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3、着力打造特色电商产品。改进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农特产品,重点打造适合网络销售的花生、皮蛋板鸭、板栗、蔬菜水果、大虾等农特产品。通过专业公司运作,对农特产品形态、深加工、产品包装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市工商、质监、卫生计生和食药监等部门,要为农特产品质量背书,提高我市农特产品的信誉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计生局、食药监局)

  4、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快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强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体系的集聚布局,形成特色明显、产业链清晰、服务体系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培育现代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城乡规划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

  5、做好电商人才培训。依托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孵化园),整合市内职业教育和社会力量,开办电子商务培训班,着重面向农村创业青年、城镇待就业青年、青年学生和生产、流通领域企业负责人,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培养网络经营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团市委、教体局、人社局)

  6、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组织会员、创新管理、协调发展、示范带动、交流合作、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成立宜城市电子商务协会,依托协会,加强线下生产和线上销售的信息对接、良性互动,着重培育行业经营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营造开放、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宜城市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镇(办、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㈡规范行业监管。发挥市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监、税务、文旅新、经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政府网、新闻网等门户网站的网络资源,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业务活动和电子商务知识、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㈣建立考评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进行监测和分析。将拥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又符合统计口径等标准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市流通业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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