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行业研究>《南阳市镇平县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南阳市镇平县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10:42:2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推进我县电子商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独特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和《南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20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现代商务活动的新形态。近年来,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第三方服务初具规模,企业应用快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推进,网络交易增长迅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总体上,我县电子商务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基础较弱,氛围不浓,应用意识不强,推广范围不宽,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是我县抢抓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是拉动内需、服务民生,助推“实力镇平、美丽镇平、幸福镇平”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应用电子商务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出发点,提高应用水平,实施产业带动,加强示范引导,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网络消费产品供给能力,扩大信息消费需求,激发县域活力,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原则

  1.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建立政企良性互动机制,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等方面的作用。

  2.企业主体、协会推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3.典型培育、示范带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户创建活动,重点扶持一批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电商实体企业做大做强。

  4.统筹规划、开放共赢。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整合资源,促进农产品、工业产品及玉雕旅游产品等主导产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开放市场,吸引更多的电子商务平台入驻镇平,鼓励各平台之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增强县域经济活力。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底,使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营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服务体系。

  1.电子商务发展初具规模。建立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1个;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个以上;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规模并建立起系统的培训体制。

  2.电子商务运用范围逐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全县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50%以上,电子化消费得到极大程度的普及,物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达到90%以上。

  3.电子商务发展日益规范。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信息基础和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政府推进电子商务的体制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应用程度大幅提升。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应用体系,网络交易秩序健康规范,电子商务政策等相关配套服务比较完善。

  三、主要任务

  (四)加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1.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我县优势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实现“店商”与“网商”的有机融合,壮大我县网商队伍;加强中小电子商贸流通企业孵化,支持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支持我县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贸流通企业和相关机构采取合资、协作、托管、代理等不同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电子商务经营机构。

  2.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体系。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我县电子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向县内外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建设具有交易、物流、支付、信息、信用等全方位服务的骨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和大型经营企业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知名品牌;发展中小网商和家政、订餐、旧货交易等便民服务细分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形成电子商务重点平台、骨干平台和细分平台有机结合;城县和农村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不同部门、行业特色平台协调发展的格局。

  3. 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设施的建设。规范物流及快递行业,将社会上众多的闲散物流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提高整体物流效率。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

  4.完善网络交易支撑体系。推动“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扩大城乡网络覆盖范围,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电子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应用。加快发展云计算,建设云服务平台,完善云安全解决方案。大力推进移动网络新技术应用,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对接。  

  5.完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统一、互联互通。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信息的对接和共享。加快培育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推动电子商贸流通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开展电子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机制研究,大力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

  (五)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 加快发展网络零售业。组织我县名特优产品开展网上推介,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名优产品网络零售商城建设。鼓励我县大中型商贸企业,依托现有实体网点、货源渠道、物流配送等商业资源,组织开展B2B、B2C、020等网络业务,促进传统商品流通方式向电子商务方式转变;规划建设一批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化。推动酒类、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应用电子商务,探索提供房产、农机、定制服务等消费需求在线服务。  

  2.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我县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镇平县企业专区”;支持品牌效应突出、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鼓励生产企业直接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推动专业化网络营销服务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网络销售领域的总代理、总经销。

  3.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巩固和扩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成效,推进农村移动网络信息服务工作。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支持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生产配送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合作,形成双向互动的应用协作机制。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扩大农村市场网上消费规模;加强对农村信息员、农民经纪人应用电子商务的培训。依托镇平信产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的“E城·城乡信息化产业园”,提高农民认知电子商务的水平,提升运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和消费的能力。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扶持一批“电子商务强村”、“电子商务能手”,进一步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4.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E城·城乡信息化区域总部产业园建设,完善我县重点园区功能,提升辐射力,打造省内知名品牌信息园区;鼓励县域优势产业,建设不同特色的电子商务园区。推进创建一批市、县两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农产品、食品、农业机械、物流等主导产业为抓手,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壮大我县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加快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步伐。

  (六)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

  1.加强执法管理。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管放结合”原则,加大网上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网上经营行为,强化事中执法检查和事后违法追究,建立网络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非法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网上流通秩序。

  2.推行实名备案。对各类网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实行实名备案,商务等监管部门依据备案信息实施监督管理,备案和监管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通共享。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列入重要日程,加大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办电子商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强化财政、税收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对电子商务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了不低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建县级以上示范产业园、示范企业以及骨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对知名电商企业,在县注册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区域性运营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2)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的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县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3)对企业新建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当年销售我县企业产品达到500万元以上,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企业平台运营商2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已建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当年销售我县企业产品达到1000至5000万元,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平台运营商10万元的奖励;当年销售我县企业产品达到5000万元以上,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平台运营商30万元的奖励(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奖励)。  

  (4)鼓励村镇电子商务发展,深化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镇、示范企业创建,着力引导各地注重对本地特色网销产品的开发和培育,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鼓励每个村和社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各类产品销售及其它服务,每年评先10家村级示范服务点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强化土地、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县政府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用地、工商登记、金融服务等方面政策支持。对国家和省、县政府的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创新工商登记注册模式,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探索建立适应镇平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  

  3.强化人才政策支持。把引进培养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有机结合,在落实现有各项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电子商务人才特点,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扶持力度。县域中等专业学校要加大力度培养电子商务技能型人才,加速形成学用结合的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就业水平。

  (九)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中介组织建设,畅通信息合作体系,成立镇平县电子商务协会,鼓励和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强化协会会员自律;促进中小企业之间相互联系、整合资源、共同发展。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大力推介我县电子商务优秀企业,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发(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电子商务物流人才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