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9月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2名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疑售卖“三无”食品,退款迟未到账等问题。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案例一:食品包装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黄先生于8月30日从1号店上的商家西藏百益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500克肉苁蓉,9月4号收到了货,订单号: 9971004635423。
但认真对货进行观察时发现该包装上没有关于该食品的有关资料,连必须要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没有,严重违反了我国食品卫生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
案例二:退款迟未到账
邵先生于9月2日,在一号店购买光明酸奶饮品(原味)190ml X 24盒整箱/2箱,订单号:10002568133659。
6日也没收到,按商家填写的快递单号查询后,无物流信息,申请退货后,商家网上确认退货成立,退款却仍未到账。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一号店处理,截止发稿前,我们没有发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 霸王条款 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九份)
事件跟踪报道
日前,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反馈如下:
案例一:经查商品是有日期注明的,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打开瓶盖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在封盖上,外包装瓶装的,有肉苁蓉三个大字,多次联系消费者号码无人接听。
案例二:联系消费者致歉,告知我司商家并未虚假发货,9.7号消费者表示已收到商品,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