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2月14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提现无故收取1%违约金。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向本平台发来的求助信息:
邵小姐称2016年在微店主营鞋帽、体育用品。12月3日提现时,其中1笔交易无故收取1%违约金,共计89.4元。
我上传了营业执照、身份证、培训合同(盖有企业公章)和其他相关截图,第1次申诉,回复:“未提供物流底单,聊天记录与订单不符,出”,失败。
我给客服打电话,答复说:“1、培训课件可以不提供进货凭证;2、微信、QQ、阿里旺旺聊天可以做为聊天记录;3、出货凭证可以提供在群视频的PPT讲课截图”,按上述要求提供后,第2次申诉,回复:“进货凭证与订单不符,聊天记录与订单不符,未提供出货凭证”,再次失败,商家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淘宝等平台对于不符合规范的交易,也都先给予警示。
微店这样直接扣款,申诉无效的做法,闻所未闻!
【双12网购维权案例征集】
消费者在“双12”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2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若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