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2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多名用户对“分期乐”的投诉称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退货后不予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案例一: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
王先生于分期乐购买一块手表,订单号:O20161105214385200999。
分期乐西英手表专营店买了块手表,收到后发现指针是坏的,原因是他们同事疏忽没有检查好就给我发过来,我提出退换货也是有道理的,他们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仅仅因为试戴了一下就说让我自费寄过去他们给我维修,现在联系他们对我也是不理睬的态度!而且坚持说只能维修处理,理由是因为我试戴了一下影响他们二次销售,问题是我收到块坏表这样我也有理由怀疑他们给我是不是欺骗我,随便寄过来一块残次品给我。有视频证据可以提供。
案例二:退货后拒不退款
高先生于分期乐购物,订单号为:O20160905009977700297。
本人于2016年9月在分期乐商城分期购买了一部三星note7手机,并当月还款本金加利息总共548元。2016年10月国家要求三星公司召回三星note7全部手机,本人立刻联系分期乐客服,并成功退回了手机(分期乐公司已经收货)。并承诺退回我所支付的548购机款项。但时至今日2016年12月5日我仍然未收到退款该公司客服一再推脱,甚至不接电话。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分期乐处理,截止发稿前,我们仍未接到该网站发来的反馈,对于此事,本平台将继续关注。
【双12网购维权案例征集】消费者在“双12”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2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也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