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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1号店” 不作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3:41:4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2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周小姐对“一号店”的投诉称电商联合卖家推卸责任不作为。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周小姐在一号店购物,订单号:5348394215691。

  在1号店第三方卖家购买进口产品博朗耳温枪,总共用了三次,无法开机,联系商家说过了1年质保期,不给处理,后联系1号店给协调,商家同意一换代新,但是这个型号没有货了,又让自己处理。

  我又再次找到1号店,1号店给答复说商家又同意给换其他型号,但是补交120的费用,且换的新机不享受质保,我肯定不同意啊,补交价钱偏高,而且还买个三五产品,后续机器再出问题找谁,我不同意,然后1号店就说那就不管了,自己维修。

  我觉得1号店和商家霸王条款,1年质保商铺自己定的,而且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在商品页面并没有描述,另外博朗官方都是2年质保。而且既然已经同意以换代修,找各种理由,最终就是不想给换,我不可能再给商家120元然后给我个没有保障的产品,纯属霸王条款,1号店作为电商平台,也护着商家,不为消费者真正解决事情,而且还强挂顾客电话,强烈要求给个说话。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一号店处理,截止发稿前,我们仍未接到该网站发来的反馈,对于此事,本平台将继续关注。

  【双12网购维权案例征集】消费者在“双12”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2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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