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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全国首例淘宝卖家因恶意刷单 “反向炒信”被定罪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09:06:2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因怀疑竞争对手用恶意刷单坑自己,淘宝店主董某某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疯狂购买竞争对手产品1500多单,然后再迅速退货,导致对手因涉嫌“刷单”触发淘宝处罚机制,搜索排名骤降,在短短几天内损失超过10万元。12月27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淘宝店主等人因恶意刷单“炒信”,首次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惩处。

  在淘宝上通过刷单提高信用,以求提高店铺的销量,这是不少商家惯用的做法。记者获悉,淘宝刷信誉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提升店铺美誉度的“正向炒信”,另一类就是类似董某某采取的“反向炒信”。“正向炒信”构成犯罪的已有相关案例,而“反向炒信”构成犯罪在我国尚属首例。法官认为,该案对规范互联网经济行为,促进其发展起到规制作用,并对于该案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进行了深入解读。(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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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淘宝炒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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