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5月24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百度糯米”的投诉,称“百度糯米”将到店付的付款错付给其他商户,导致用户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王女士于2017年4月30日在青岛吉祥饭店吃饭结账时使用百度糯米到店付,根据支付入口付款后发现网站显示付款至胶南吉祥饭店,订单号: 983474281234。
此笔消费我从百度糯米客户端付款给青岛吉祥饭店,因百度糯米程序出现错误,付款给了其他饭店,在发现百度糯米错误后第一时间致电客服,可百度糯米在明知其平台、该笔付款有问题的情况下,未进行核实或冻结资金等措施,推卸责任不作为,致使我遭受了财产损失。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5月25日,收到百度糯米的官方回复,称经核实,已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用户告知处理方案,该用户问题建议用户线下联系商家协商处理。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统计,百度糯米、去哪儿、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同程网、大众点评、艺龙、易到用车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热点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