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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平台不作为、无故判定商家刷单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0:39:1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7月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饿了么”的投诉,称“饿了么”平台不作为,无故判定刷单。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案例一:“饿了么”商家接单不配送 平台不作为

  黄先生于6月30日下午在饿了么平台点餐,订单号为1209623239302662306。

  下单94分钟后仍没有外卖骑手接单,商家说饿了么没联系配送,饿了么说商家没有联系配送,互相推诿。打电话给饿了么客服,客服承诺马上联系配送员接单,并且尽快回电告知处理结果,至今仍未答复。

  案例二:“饿了么”无故判定商家刷单 冻结账户资金

  沈女士是饿了么商家,商铺号为80312278。

  因为在店铺发放了很多红包用来给消费者在入驻店铺买商品时抵扣,现因有两个客户在我入驻的店铺几天内多次用红包消费,总共有24单。但是饿了么系统凭此判定我店铺是在刷单,冻结商铺资金1546.48元。后向该平台线上的市场经理申诉,但被申诉失败,要商铺承担补贴金额473元。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统计,百度糯米去哪儿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同程网、大众点评艺龙易到用车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热点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文/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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