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7月25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聚美优品”的投诉,称“聚美优品”无故取消。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钟女士于8月1日在聚美优品抢购了一款九阳豆浆机,订单号为201708012001004810265475166。
我付款成功后却查不到订单信息,找客服人员了解的时候被告知已经过期,无法履行义务,只能后期退款回到我聚美的账号。根据法规,我付款成功即合同的生效,此时买卖双方成立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买卖合同即生效。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 )统计,退款难、售后服务、随意冻结账户、高额退票费、账号安全、订单取消、订单无法取消、退改签难、到店无房、发票问题为“2016年度生活服务电商(O2O)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