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搭售是一种销售技术。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搭售行为往往是被消费者或者买方所厌恶的行为,但它们并不总是违法的行为。搭售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成强行搭售,强行搭售行为是违法的。
对携程而言,此次用户的声讨只是危机暴露的一个信号,根本的挑战在于,如何找到比“捆绑销售”更有效的盈利方式,让一站式旅行服务平台的定位,成为用户主动在携程平台上购买多类产品的真正驱动力,是其需要解决的更为紧要的问题,OTA平台收取合理服务费或成走出困局的关键。
以下是该报道原文全文链接:《在线旅游商业平台待寻转型路》
日前,影视演员韩雪在微博上发长称自己被套路,而套路直指携程的捆绑式销售行为,指出在携程预订机票、火车票,消费者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携程通过网络购买中设置不可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默认捆绑消费项、不选择默认就买不到票等手段收取额外费用。
近年来,自航空公司取消了前后返佣金后,各个在线旅游公司销售机票之外,推出多个附加值产品,包括保险、旅游券、接送机服务、酒店等,“机票+”的捆绑销售已成为在线旅游平台的热推产品,并采取默认勾选的方式推送给用户。放眼整个互联网行业,默认勾选、捆绑式销售已成为常态。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2022年在线旅游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机会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759.9亿元,同比增长24.8%,较2016年第二季度交易规模下降3.9%。
随着互联网人口红利的逐步消退,在线旅游市场增长速度放缓,传统业务开始受限,在线旅游平台开始另寻他路。未来,摆脱传统机票、酒店业务,寻求更大的市场空间,是在线旅游平台未来盈利的必经之路。
旅游业搭售乱象由来已久
其实,除了携程之外,很多网售机票App都存在搭售的乱象。如果你购买近日的航班,在很多家购票App,尤其是第三方售票平台上,都能发现“捆绑搭售”的乱象。如在经过选择航班、填写个人信息等步骤进入到支付页面时,很多App会默认勾选1-2个航空险种。除保险外,还有酒店券、接送券、贵宾厅等搭售“私货”。
这意味着,顾客一旦直接提交订单,在机票和机场基建费之外,还需额外多花28-109元不等的“增值服务费”。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对本报记者表示:其实搭售是一种销售技术。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搭售行为往往是被消费者或者买方所厌恶的行为,但它们并不总是违法的行为。搭售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成强行搭售,强行搭售行为是违法的。
而所谓强行搭售是指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强行搭售行为在国外属于反垄断法所调整的限制竞争行为的一种,其出发点就在于维护交易双方自愿交易,使经营者公平、合法竞争,以维护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
事实上,搭售行为其实早就受到约束。
今年8月9日,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发布了《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文规定:“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
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仍然有一些第三方购票平台非但没有改进,反而变本加厉,将默认勾选项从1项意外险,增加到延误险、保险套餐、贵宾休息室等,多达三四项。同时,网站默认设置依旧,额外消费取消依然千难万难,消费者选择网售机票火车票已经变成心机与眼力的智力测验。
屡禁不止源于营收困境
禁令之下,为何携程等仍热衷于搭售产品?
最直接的原因是,大机票、酒店、火车票等依然是大部分综合性在线旅游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
以携程为例,2017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携程净营收64亿元中,有30亿元来自交通票务预订收入,同比增长49%,是四大板块业务中增长最显著的。住宿预订、旅游度假业务和商旅管理业务营收则分别为23亿元、6.12亿元、1.99亿元。但是,代理售卖交通票务的利润并不高。机票以前有售前和售后双返点,2015年发改委一纸文件要求各航司“提直降代”,代理返点一降再降,直至去年一刀切给固定的代理费。机票代理行业进入“零佣金”时代,票务代理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在现行监管政策下,代卖机票赚不了钱,反而还会亏损。据知情人士估算,销售一张机票的成本13-16元不等,而代理费可能只有10元。那为什么在线旅游平台还是要做这块业务呢?因为对于用户而言,机票、火车票是需求最大的产品,即使无法直接赚钱,依然可以获取庞大的流量,按照互联网思维,这些流量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变现。对C端不收服务费,B端又是各大航司和铁路总局,单靠卖产品赚差价和服务费,显然是很艰难的。因此,各平台纷纷凭借机票等产品吸引庞大流量,利用广告及搭售各类优惠券、保险产品成为主要赚钱方式。也就是说,简单粗暴的“搭售”成为了OTA的一种“成本回收机制”。按照这个模式设计,搭售是平台们的命根子,这或许就是OTA的“难言之隐”。
携程CFO王肖璠在8月底的第二季财报电话会议上曾回应过民航总局的禁令,他表示,民航总局对机票销售“搭售”行为的通知,将会对携程机票预订业务收入带来不利影响,会反映在包括三季度在内的未来几个季度的公司营收预期中。
实际上,携程并未承认“捆绑销售”,在携程的定义中,这种搭售酒店、接送机优惠券的产品服务属于“交叉销售”。
尽管国内机票受到民航总局通知的影响不小,但与此同时携程管理层对于交叉销售仍有信心,王肖璠表示,“交叉销售产品旨在为用户一站式购买提供方便,许多用户仍然在现有模式下购买这种产品。”
在线旅游平台待寻新盈利点
据艾瑞咨询数据,2017年第二季度,在线旅游市场整体放缓,交易规模增长率下降3.9%,在线旅游平台另寻他路成了当务之急。
目前,对于国内的在线旅游平台来说,还是以代理佣金为主要收益方式,酒店和机票的预定占总收益的80%到90%。然而,网络直销平台受到信息比价式平台的冲击,传统收益方式在不断缩水。这也倒逼着在线旅游平台去寻找多元化的收益方式。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在寻找多元化收益方面,国内企业不妨学习一下发达国家处于成熟期的同行企业。
如美国最大的在线旅游服务公司Priceline,其营收、净利都稳居行业第一。它采取的是Agency模式,即在用户和产品供应商中担当代理商的角色,在交易中通过抽取佣金赚钱。这个模式单笔交易营收较低,但稳定。而Priceline营收中绝大部分收入正是来自于Agency模式。
而全球最大、最受欢迎的旅游社区TripAdvisor,在公司成立不久之后就逐步完成了从单纯的旅游搜索引擎向旅游资讯交流平台模式的转变,不仅包括旅游相关的服务,同时也提供了大部分旅游内容的内容分发,并围绕内容、用户建立社区,鼓励用户分享、创造内容,真正打造平台功能的多元化,其收入来源主要来自广告收入,与此同时订阅、交易等其他收入占比正在不断提升。
这些成熟的在线旅游平台给出了一些方向。
国内在线旅游平台可以学习TripAdvisor做专业的旅游内容制作与分发,整合资源进行流量变现,同时要发挥大数据功能,精准推送实现低成本获客,降低费效比,还可以收取广告费,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盈利方向。
同时,对外投资也是OTA平台谋求多元化发展的路径之一。携程就曾在财报中透露,携程一直以来都在有选择地投资或收购对自身具有互补价值的业务。
曹磊表示,对携程而言,此次用户的声讨只是危机暴露的一个信号,根本的挑战在于,如何找到比“捆绑销售”更有效的盈利方式,让一站式旅行服务平台的定位,成为用户主动在携程平台上购买多类产品的真正驱动力,是其需要解决的更为紧要的问题,OTA平台收取合理服务费或成走出困局的关键。
此外,消除搭售现象也不能光指望消费者擦亮双眼和网络销售平台自我整改,加强政府有效监管及完善相关法律惩戒才是根本出路。
网友“斯恪”表示:民航局、保监会、中消协都曾多次对网络搭售进行整顿,却始终收效甚微。机票搭售仍旧层出不穷,根本原因在于仅有规范性规定而缺乏强制性惩罚,导致企业违规成本过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以至于商家敢于明知故犯、顶风作案。
有业内人士也认为,机票搭售实际就是一种强制消费,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长远看也有损互联网经济的根基。所以,法规必须进一步查漏补缺,明确在线机票销售平台的责任主体,对侵犯消费者权利者必须予以打击惩戒,对监管不力者也当追究失职渎职之责,用硬措施从根本上治理违规搭售等不正当行为,防止监管风口一过就卷土重来。(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文/王洋)